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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97年,郑厉公不再给宋国送钱。

宋国抢了郑国的“祖宗”,赚回了面子。

郑宋之间暂时消停。

郑厉公关于权和钱的苦恼却一点儿没缓解,原因是权的麻烦还在,继续制约了花钱的快乐。

因为祭仲还在,并且祭仲从辅政大臣变成拥立大臣,权力更大啦!

想给自己的宫殿盖好点儿,祭仲说不可以,我们国家最近又是被勒索,又是被抢劫,比较穷,要勤俭,然后祭仲给自己造了个大房子。

想任命自己的兄弟当官,祭仲说不可以,你兄弟的才能不适合这个职位,接着祭仲让自己的小弟当了这个官。

总之,什么事情都得由祭仲决定(祭仲专),大臣专权,君王就很有危机感。

水涨船高,是说大臣的水平可以托起君主的成就。

但这是指大臣都很听话的年代,有能力的大臣可以帮助君主做到日月所照,皆仰其德,谓之明君。比如魏征和李世民,姚崇和李隆基。

但权臣是大风大浪,能把船打翻,说不定哪天祭仲权力的浪头就把郑厉公自己给拍翻了(郑伯患之)。比如要做周公的曹操,比如黄袍加身的赵匡胤。

所以,心上插把刀可以是忍也可以是“必”:必杀祭仲。

现在人都说心脑血管疾病,得病会把心和脑联系起来,对杀人同样,心定下来后,就要靠脑子了:怎么杀!

祭仲权倾朝野,满朝文武都听他的,既然都听他的,按照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说法,就找个和祭仲最亲近的人。

于是,郑厉公找到了祭仲的女婿雍纠,让雍纠杀掉祭仲(使其婿雍纠杀之)。

女婿杀老丈人,何况老丈人还是最有权势的人,这是一次冒险,出乎意料,雍纠欣然接受。

郑厉公和雍纠既不是亲戚,也不是拜把子兄弟,没有任何资料解释雍纠为什么会同意帮失势的君主干掉得势的老丈人,因为这是一件不用解释的事情。

答案非常简单——利益,比拥有这个老丈人更大的利益:老丈人手里的权力。

雍纠,祭仲可以给你很大的权利,但不可能比他手中的权力大,如果杀了祭仲,让你接替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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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郑厉公对雍纠的承诺,也只有这个承诺才能打动雍纠。

作为祭仲最亲近的人,雍纠可以切实体会到杀伐决断的痛快,吃喝玩乐的愉悦,这是一种诱惑,男人就该过这样的日子。

那么,就让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这样的日子吧。

可《易经》:臣不密,则失身。

雍纠可能是太过兴奋,按捺不住将成为郑国第一权臣的喜悦,密谋成了阳谋,居然让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他的老婆雍姬。

当然这也是冥冥中的安排,流传千年的贬义成语诞生,总会有殉道者。

可能是有鲜血祭旗的缘故,这类贬义成语因为有血有肉总是生动形象。

春秋时候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强盗打家劫舍老公杀老爸赶快递把刀的思想还不是很流行,不过嫁到谁家就是谁家人的理念还是有的,不然雍纠老婆叫雍姬,不叫祭姬。

所以,知道这件事后,雍姬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亲老爸和亲老公,哪个更亲。

找不到答案,就找更高层次的人咨询。

于是,雍姬找了最亲的人寻找答案——亲妈。

亲妈平静说出了一个事实:爸,是唯一的,可以给你当老公的人,到处都是。

为了我的老公,女儿,为娘不得不让你失去老公。

遗臭万年的“人尽可夫”诞生。

如趾高气昂身后是自杀惨案一样,在这个成语的背后又是一桩杀人惨案:祭仲毫不留情的杀死了女婿雍纠。

对雍纠的死,郑厉公只给只给了一个评价:“活该”。

大事儿居然和女人商量,被泄密,最后活不成,应该的,谓之活该。

如果郑厉公写《论语》,估计不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而是小人与女子难谋也。

和第一权臣祭仲来了场你死我活,最后你没死,我在郑国是活不下去了。

于是,郑厉公姬突跑到了蔡国,郑国又需要新的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