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东莞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四个层面的调整,例如首套最高可贷90万调整为100万,二套最高可贷50万调整为60万。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调整细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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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发布了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的政策,4月3日全面执行。

带押过户通知截图

一起来看看的东莞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带押过户”政策!

最高贷100万,首付最低20%

根据的东莞公积金贷款新政,涉及到四个层面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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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最低首付比例本地首套和二套分别从30%、40%调整为20%、30%,异地贷款首套和二套从40%调整为30%。

二是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上限从50%调整为55%。

三是养育二孩以及多个子女的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笔贷款在计算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四是最高贷款额度首套和二套分别从90万、50万调整为100万、60万。

这是从2022年以来,东莞可能迎来第六次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历史最高可贷120万,政策频繁调整

2022年2月的通知,公积金贷款流通性系数由0.8调整为1,调整后,贷款额度提高了25%。

2022年5月的通知,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上浮20%的额度。

2022年5月的通知,可申请阶段性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等;租房提取的,月缴存额低于700元的可申请全额提取。

2022年9月的通知,央行发布,下调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0.1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二套利率保持不变。

2022年10月的通知,年满16岁的在校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自愿为原则缴存。

本次的公积金调整新政对于刺激购房需求端有一定的作用,同时有助于持续呵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东莞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二套可贷80万,那个时期也是东莞楼市平静期。

超120城调整了公积金政策

据相关报道,2022年以来,有超过120多城发布了公积金调整的政策。

其中涉及的城市有深圳、合肥、南通、长春、大连等;从政策类型来看,不仅有贷款额度的提高,也有提取偿还住房贷款、租房提取等。

综合来看,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是各地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了。

4月3日东莞全面实行带押过户

3月31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4月3日起,在市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开展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

一、买方贷款购买存量商品房(带抵押)的操作流程

1. 达成交易意向,向卖方银行申请“带押过户”

买卖双方达成房产交易意向,卖方向卖方贷款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卖方贷款银行同意申请的,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的书面证明材料。

2.买方向买方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3.定金、首期款存入提存(监管)账户

买方将定金、首期款存入提存(监管)专用账户,资金提存(监管)机构确定买方定金、首期款已划入提存(监管)账户后,向卖方及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同时出具提存(监管)通知书。买卖双方对定金、首期款不存入提存(监管)账户另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但剩余购房款不足以结清卖方原贷款金额本息的,卖方应同步补足款项至提存(监管)账户。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属同一银行机构的,经三方同意后,可自行选择资金提存(监管)方式。

4.预审买方贷款资格

买方贷款银行预审买方贷款资格并出具同意贷款意向函。

5.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抵押权人向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同意办理“带押过户”的书面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6.一并申请存量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设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

买卖双方及买方贷款银行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设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登记机构同步审核、同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属同一银行机构的,经三方同意后,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业务。

7.买方贷款银行发放购房贷款,资金提存(监管)机构发出提存(监管)款项到账通知书

买方贷款银行将买方贷款划入提存(监管)账户,资金提存(监管)机构确定买方购房款已划入提存(监管)账户后,向卖方银行发出提存(监管)款到账通知书。

8.同步一并办理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

买卖双方及双方贷款银行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并向税务部门缴交税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登记机构同步审核、同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经申请人同意,在完成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并办业务时,已办理的转移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同步注销。

9.结清原抵押房产担保的债务

资金提存(监管)机构向卖方贷款银行指定还款账户汇款交付贷款本息余额,卖方贷款银行及时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10.余款清分,完成物业交割

提存机构对余款进行清分,买卖双方完成房产物业交割。

如出现查封、限制交易等情况无法完成过户的,登记机构及时退件,当事人已申请办理存量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的,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的预告登记注销。资金提存(监管)机构将提存账户中的购房款及利息分别返还买方贷款机构及买方本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参照商业银行做法,除贷款资格审核外,其他相关手续委托合作的贷款银行办理,支持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

三、买卖双方贷款机构为同一机构或买方不需要通过贷款支付购房款的,可参照上述流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内部工作流程。

四、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主要适用于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且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的存量商品房的转让交易。非“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存量商品房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且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可参照执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4月3日开始东莞二手房全面执行带押过户,有7个条件请注意:

1.房子是个人产权,公司产权不行。

2.只能有一次抵押,二抵的不行。

3.房子是商业按揭贷款,经营贷不行,组合贷必须还清公积金部分。

4.买必须是全款或者纯商贷!

5.买房的贷款额度要大于原卖的欠款,不足部分要补足。

6:买方贷款银行和卖方欠款银行同一个银行可以不用办理资金监管,不同银行需要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导致不能做低首付,高评高贷

7:缴税也必须三价合一,不能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