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女子出门买榨菜的时候发现称重后不到一斤的榨菜要价居然高达143.14元,女子看到价格后感到十分不能接受,现在买个榨菜都要这么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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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晴朗的一天,女子打算出门逛逛采购一些食材回家做饭。在精心挑选食材的时候,女子往旁边一看发现货柜上面有榨菜卖。

女子心想榨菜既可以直接吃,又可以在煮菜的时候增添风味,既好吃又方便,那就买一些回家吧。于是拿起货柜边上的塑料袋装了一些榨菜去称重。

很快榨菜就称重好了,女子接过榨菜,刚打算把榨菜放进推车里面,却忽然发现装榨菜的塑料袋上面的价格好像不太对劲,她拿着塑料袋仔细一看,发现不到一斤重的榨菜居然标价为143.14元!什么样的榨菜居然卖出这么贵的价格?女子非常不解。

从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装有榨菜的塑料袋上贴着百合花的字样,并且单价是336元每千克,而这一袋子榨菜标价为143.14元。相信网友们已经发现了端倪,百合花怎么可能可以做成榨菜呢?这确实是闻所未闻。

女子显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马上将榨菜拿去询问刚才帮她称重的店员。女子耐心的询问这个东西你是不是弄错了?

谁料店员连看都不看女子一眼就不耐烦的表示,称过的东西她不看,意思她不可能出错,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态度,丝毫没有歉意。

按常理来说,店员本应当道歉并且立刻帮她重新称重,怎么她过来才刚问一句话就被店员给怼了。

店员不耐烦的回答让女子感到不能接受,如果她没有发现榨菜被贴错标签,那她是不是还得为店员的错误多付钱?

再者,店员的态度让她也怀疑其是否故意打错标签,以此欺诈消费者。

女子马上将此事的情况录下来发了出去,此事件迅速引起热议。大家纷纷表示现在榨菜也有刺客了,工作人员打称都不认真看,这不就是敷衍工作吗,怎么还好意思说自己不看的,什么品种的榨菜能卖到这么贵?买个东西还要受这种气。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是否可以拒绝付款或者退换呢?店员是否有义务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者赔偿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已经涉及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示其价格、质量、性能、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就表明,店员在卖榨菜的时候应当明确标明榨菜的价格,并且要保证其价格与实际收取的价格完全一致。

如果该店并没有明示价格或者存在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合的情况,而视频中女子买到的榨菜就与实际收取的价格大相径庭,所以就构成了违反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女子已经对榨菜的价格提出质疑,但是店员理直气壮的态度,让女子感到不能接受。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店员把几块钱的榨菜卖成143.14元,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

如果女子按标签价格购买了榨菜,该店需要赔偿女子三倍金额,如果不足500元,按500元进行赔偿。

三、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或者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当事人通常履行的标准确定;没有通常履行标准的,按照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

这就表明,女子在买榨菜时,应当与该店达成一个明确的价格协议。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常收取的价格或者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如果该店收取的价格明显高于通常收取的价格或者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构成了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女子买的榨菜的价格明显是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所以违反了这条规定。

综上所诉,女子有权利拒绝付款或者要求退货并且投诉。而店员有义务给出合理的解释和道歉,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被不良店家所欺骗,必要时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店家,就应当管理好自己的店员,提高服务意识,尊重每一位消费者。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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