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参考算法如下: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二、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三、误工费

(一)有固定收入: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无固定收入:行业平均工资(见附件)÷365天×误工天数。

注:1.误工天数为医治(或住院)时间+出院医嘱休息时间。2.因伤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四、护理费

(一)住院护理:39139元÷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二)出院短期医嘱护理:39139元÷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三)出院长期康复护理:39139元×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注: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即参照附件一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9139元)标准计算。

2.护理人数原则为1人,特殊情况可参照医嘱或鉴定意见。

3.护理依赖需鉴定,完全依赖按100%、大部分依赖80%、部分依赖50%。

五、营养费

30元/天×住院天数(或营养期鉴定天数)。

注: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期限可鉴定。

六、就医交通费

(一)市内: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二)市外:凭票据实计算,但通常不超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80元/天×住院天数

注:参照当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每日伙补标准。

八、外地就医住宿费

凭票据实计算,但不超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适器具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注:依据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两者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

十、残疾赔偿金

(一)60周岁以下:42431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60周岁至75周岁下:42431元×[20年-(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

(三)75周岁以上:42431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1.42431元为陕西省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伤残赔偿系数,十级10%,九级20%,八级30%……一级100%。

十一、死亡赔偿金

(一)60周岁以下:42431元×20年

(二)60周岁-75周岁以下:42431元×[20年-(年龄-60)]

(三)75周岁以上:42431元×5年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24784元×扶养年限×伤残赔偿系数÷扶养义务人人数

注:1.24784元为陕西省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3.60周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最长计算20年,60周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为5年。4.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十三、丧葬费

94435元×0.5

注:94435元为陕西省2021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2年统计结果未出。

十四、处理丧葬事宜费用

(一)交通费:凭票据实计算,但不超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二)住宿费:凭票据实计算,但不超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一般不超7天。

(三)误工费:参照尚上文第三条“误工费”计算。

注:处理丧葬事宜人数不超3人,误工天数一般不超7天。

十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根据损害后果酌定,十级伤残5000元计,依次逐级递增,一级伤残、死亡为50000元。

十六、财产损失

(一)直接损失:车辆维修、施救,车载物品,车辆重置费用据实计算。

(二)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日净收入×停运天数(合理的事故处理时间+维修或重置时间)

(三)非营运车辆: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租赁费用,租赁期限参照上文“停运天数”计算。

十七、鉴定费、评估费

凭票据实计算。

以上计算方法供参考,实际数额由当事人协商或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2022年统计结果未出,暂沿用2021年统计数据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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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珂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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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

沈李生,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西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主攻民事及财税法律实务,文思敏捷,具有较丰富的民事非诉案件办理经验和能力。主要业务领域为涉税法律服务、合同设计与审查,擅长办理涉财、涉税刑事案件,及各类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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