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先生买了一套房,为了方便省事他和妻子花14万元找人做全屋定制,到了约定日期对方迟迟未完成交付,拖了几个月终于装好了,金先生一看房内柜子配件不全且尺寸全部不对。对方称:我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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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和妻子为了这套房子煞费苦心,二人婚后一直租房住,为了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二人省吃俭用好攒够了钱买房,房子下来后夫妻两人就准备装修的事。

因为平时比较忙,两人都没有时间一件一件去挑家具,也没空盯着进度,于是二人一合计,就找了一个做全屋定制,这样定做的家具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更重要的是方便省事。

双方碰面后,金先生夫妻选好了软装风格,定下了所有家具的款式,并当场付了14万元,双方签下了合同,并约定了安装时间和房子交付的时间。

转眼过了几个月,金先生租的房子快到期了,他和妻子询问对方房子现在是什么情况,到哪个环节了,但是对方顾左右而言他,一直给不出一个具体的交付时间。

租的房子快到期了,新房子装好还要空几个月散散味道,如果对方一直交不了房子,就会打乱他的所有计划,他得再花费精力和金钱处理租房问题。

在金先生的强烈要求下午双方又签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在一个月内完成屋内主要柜体的安装,并做了违约赔偿方案。

签了补充协议后,对方依然拖拖拉拉,又过了两个月,柜子才送来了一半,而且今天安装厨房,明天安装卧室,金先生看了暗暗着急,不停催促道:你们只有一个师傅吗?难道不可以两个房间一起装吗?

好不容易柜子装的差不多了,金先生去房子里一看,当下不淡定了,原来,很多柜子的组件不全,导致柜子没办法完整组装起来,很多都缺少零件,成为了半成品。

更让他受不了的是,很多柜子尺寸不对,安装上去后留下一条条缝隙。

金先生彻底对对方失望了,他开始询问其他人,但是因为他的柜子是定制的,用料和工艺都有不同,十分不好补救,甚至修补的价格要比全新的更高,没有任何一家店愿意接手。

金先生十分不满,不断和该店沟通,协商后续解决方案,但是对方一直逃避不做正面回答,甚至直接对金先生说:你等赔偿吧,我也管不了!

无奈之下,金先生起诉了对方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款并赔偿违约金。

一、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触犯了哪些法律?

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如果对方违约,可以协商要求赔偿损失;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违约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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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协议如何索赔?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金先生夫妇该如何维权?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定制家居不按合同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法典》第582条,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主要看金先生双方签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没有装完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的话请求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需要证明你的损失,然后请求其赔偿你的损失。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装修义务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金先生与被告的装修协议解除,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人民币14万元。

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需延长在外租房造成了损失,酌情将违约金定为4.2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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