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谭女士花14万多买了一辆二手奥迪,以为自己捡漏了宝,当她收到车后,发现实际车况严重不符,直呼:捡漏不成反被薅了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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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在某店看到有一辆价值一百多万的二手豪车处理,只需要14万多就可以搞定,她正好一直关注着要买辆车,看到这样正合自己的心意,考虑可以出手买下。

她刚开始也有些担心,毕竟不是现场看车,不知车况如何,期间,店家说他们拿到车后有做一系列的评估和检测等,不用担心。

谭女士仔细查看了店家提供的检测报告,上面写道这辆车,只是轻微的发动机渗油和车身喷漆等小问题,其他重要的功能都没有什么大的异常。

而且这个检测报告看起来很权威,各个数据也很详细,这让谭女士很放心,很相信他们,就买下了这车。

等她付完车钱和其他各项要求的费用后,店家在交车前又进行了复检,结果如第一次检测的一样好,表示没有问题才交车的。

谭女士很快就收到了这辆车,当她和朋友检测时却发现这辆车存在着很多问题,发现车辆与实际描述严重不符。

其中,车子的中控大屏无法升降却用胶水粘紧,发动机剧烈抖动,还发出异动,听起来像拖拉机发出的声响,更搞笑的是发动机进气管断掉了,是用胶带缠起来的。

谭女士看到这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买的竟然是这样一辆快报废的车。

谭女士表示,因为她不能当面看车,主要依赖检测报告,参考上面提到的一些问题来看自己花这个钱值不值,没想到这么权威的检测都是假的。

这些问题让她感到非常不满,投诉后一直没有处理结果,只好求助于帮忙员,一同向店家讨个说法。

店家表示,他们有接到谭女士提出的问题,正在审核。

当问到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复这个问题和解决方案时,他们支支吾吾,一时给不到答案。

谭女士认为,她除了付清车款,还交了检测费和服务费,为什么检测报告上都没有提到车辆有这些严重的问题。

店家辩解说,那是他们没有检测出来。

谭女士表示怀疑,检测报告上没有这些提示,真的是他们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吗,这么直观简单的问题都检测了两遍,真的没有发现?

1、事发后,有人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人家都是专业的,对这辆车了解得一清二楚,值多少赚多少他们心里有数,哪有让你那么容易捡漏?

也有人认为,这事太打脸了,两次检测都没检出问题,他们只怕是走走过场而已,如果检测报告都不靠谱,以后二手车谁还敢买?

2、谭女士买到与检测报告上描述完全不符的车,从法律上来讲,这件事该如何评定呢?

首先,对于检测人员伪造虚假结果,出具假报告的,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57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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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具体到本事件中,若出具的检测结果证明不实,由此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出具假报告的可进行5-10万元的罚款;若造成重大损失的,可撤销其资格。

另外,进行罚款只是第一步,还要核查他们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多大影响,有违法所得的,并予以没收。

除了对企业罚款,其主管人员或责任人也要被处罚,法律规定,对于个人的罚款幅度在1-5万元之间。

其次,谭女士买到与检测报告上描述完全不符的车,店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谭女士可以要求店家退车退款,并进行索赔。根据法律,如今买卖二手车也有退一赔三的明文规定。

如果店家对所卖的车辆真实状况进行隐瞒,作出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行为的,不仅需要给消费者退车退款,并且还要给其加以3倍购车款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具体到本案,谭女士在该店买的这款车与描述事实严重不符,店家对此车辆的真实状况有所隐瞒,属欺诈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店家退一赔三。

另外,该店销售以次充好的车,难辞其咎,车主也从店家的虚假宣传中受益,双方存在明知虚假宣传而默许,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