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敢吹,一个敢信?”上海嘉定,某美容店推出无创溶脂项目,声称打针即可瘦身,全套仅要12800元。该项目吸引了5位女士参加,可打针后她们才发现,皮肤被溶出上百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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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是一名钢琴老师,不仅气质优雅,长得也十分漂亮。由于当地需要,陈女士在家中待了数月,体重也飙升至135斤。娇小的身材配上这个体重,让陈女士有了新外号“气球”。

在众人嘲笑的目光中,瘦身心切的陈女士开始减肥。

恰巧此时,陈女士常去的美容店开设了一个新项目,宣称减肥不用运动,只要打针即可完美瘦身。而瘦身的原理,便是通过特殊药剂溶解脂肪。

不用运动即可变瘦,这简直是为爱美人士量身打造的减肥方案。得知打针全程无痛后,陈女士不疑有他,花费12800元做了最顶级的全身溶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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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操作下来,陈女士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出了美容店大门。想着瘦身后的完美身材,她开心地笑了!

不过这种笑容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回家后陈女士起了疹子。起初陈女士没有在意,以为睡一觉就好了。

但到了第二天,陈女士发现疹子越来越大,甚至形成了红肿。着急的陈女士立刻联系美容店,要求把红肿处理掉。

面对客人的质疑,美容店让陈女士抹了一种药膏。用罢,陈女士的皮肤从红肿变为溃烂,轻轻一碰就会流脓。

这下子陈女士慌了,连忙要求美容店对自己进行彻底治疗。也许是怕事情暴露,美容店并未带陈女士到正规医院寻求帮助,反而辗转到一家中医馆进行放血治疗。

放血治疗顾名思义,需要划开皮肤把里面的脓挤掉。由于皮肤早已溃烂,这个过程让陈女士痛不欲生。但为了早日恢复健康,陈女士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放完血后,美容店又让陈女士去盲人按摩拔罐,理由是放血不能根治,还需要通过大吸力继续排毒。

此时,陈女士的溃烂皮肤已变得极为脆弱,稍微一碰就会伴有钻心疼痛。但为了恢复往日的美貌,六神无主的陈女士只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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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到此还未结束,美容店最终请来了一位广州“医生”,经过一番神秘治疗,“医生”为陈女士涂上了一层穿山甲粉。

就这样折腾了2个月,全身流脓的陈女士鼓足勇气去三甲医院挂了号。经过科学诊断,陈女士的皮肤大面积感染,只能吃药控制,不能完全根除,而且药物副作用很大,这让陈女士非常崩溃。

事情发生以后,陈女士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因为治病,陈女士丢掉了工作。后是因为身体原因,丈夫不愿同房。长时间的抑郁,让陈女士陷入了自我否定的恶性循环之中。

经统计,共有5名女士在这家店接受溶脂注射,其中4人构成轻伤二级,1人为轻微伤。伤情最为严重的张女士,甚至比陈女士还惨,代谢功能障碍伴随终身,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八级伤残!

【刘律师Lawyer】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稍有不慎就会留下一辈子阴影。文中的5位女士,有的不敢拥抱孩子与爱人,有的甚至动过轻生念头。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指向了小小的溶脂针。

一、美容店注射溶脂针合法吗?

想要确定该店的合法性,需要从两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由于溶脂针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所以销售这种东西的前提,是公司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很可惜,该店没有相应资质。

其次,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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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即使该店拥有经营许可证,也要将溶脂针注册后才能销售。但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一款溶脂针产品,故该店的销售行为有很大问题。

二、店主与员工承担什么责任?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开始的报案人竟然是店主曹某某。曹某某常年驾驶一台保时捷911,一直以独立女性自居。现在她为了撇清责任,直接把操作员刘某某举报了。

但人人都知道,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谁都脱不了干系。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曹某某开设的美容店,本身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操作员刘某某仅为该店按摩员工,培训几天就上岗营业,简直是在草菅人命。

在没有行医资质的情况下,刘某某对受害者进行介入治疗,显然属于非法行医。然后这种非法行医又造成多人损伤。综合来看,该行为已达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标准。

最终,因非法行医罪,店主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1.5万元,店员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1.4万元。

另外在民事赔偿方面,店员已向受害者赔付20多万元,而店主也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并准备变卖房产进一步赔偿受害者。

最后提醒各位,生命只有一次,别拿身体挑战三无产品,而那些没有资质的美容店,更是一步也不能踏入!

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