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太精明!”上海静安,妻子阿芸起诉丈夫老董离婚。由于害怕人财两空,老董将20000000元财产转移。结果万万没想到,老董与出主意的朋友,一行人都被抓起来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90年代中期,老董与阿芸在同一条街上做生意。由于阿芸年轻漂亮,30岁的老董表达出爱慕之情。但得知阿芸已婚,老董便伤心而去。

又过了8年,老董通过相亲结婚,并育有一女。但这份婚姻没有持续太久,4年后老董离婚,前妻分得三分之二财产,老董取得女儿抚养权。

离婚后的老董没钱、没房、没工作,还要养育年幼的女儿,这让老董倍感压力。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老董凭借自己的双手,开始从事保洁行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07年,老董的生意步入正轨。恰巧在此年,老董得知阿芸刚刚离婚,还带了个女儿。兴奋的老董立刻去找阿芸,二人自然而然地在了一起。

为了让阿芸没有顾虑,老董说婚前买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然后加上阿芸的名字。但直到二人结婚,该房依旧是老董个人财产,对此阿芸颇有怨言。

结婚之后,老董的生意越做越大,对阿芸也是愈发照顾。而阿芸也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将老董照顾得非常好。在外人看来,老董与阿芸就是一对模范夫妻。

但老董没有想到,结婚的第12个年头,当自己主动把阿芸加入房产证时,阿芸却提出了离婚。难道阿芸在贪图老董的婚前房产?可阿芸却说,老董自始至终没把自己娘俩当家人,所以一定要离婚!

原来2019年,阿芸女儿毕业后从家里搬出去了,只能租住在狭小的单间中。恰巧此时,老董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老宅拆迁,动迁款为400万元。

阿芸认为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问老董能不能拿出首付买套房,然后让自己的女儿还贷款,从而有住的地方。可老董心想这毕竟不是亲生闺女,就断然拒绝了。

接下来,二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迫于无奈,老董提出两个方案,一是该房加上自己的名字,然后让阿芸女儿还贷款。二是让阿芸打一张借条。看到老董这么做绝情,阿芸彻底寒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19年11月,也许是两人闹得太僵,老董提出履行12年前的诺言,把阿芸的名字加到目前居住的房子中,阿芸欣然同意。可加完名字后,阿芸便与老董分居,并正式提出离婚。

这下老董懵了,在与朋友交流后,朋友纷纷说阿芸太精明,就是贪图老董的财产。由于第一次离婚的前车之鉴,这次老董变得无比精明。在朋友的配合下,老董开始转移财产。

老董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从银行中多次提取现金,合计300万元。为了防止被发现,老董先把300万元现金交给朋友老陈,老陈存入银行后,再转给朋友老黄,然后老董与老黄签署借款协议。

之后老黄把这300万元,又当作借款转给老董。兜兜回回进行了3次,使得老董明面上欠了老黄900万元。然后,老黄去起诉老董,保全了其名下的所有房产与车辆。

再之后,老黄与老董达成调解,让这900万元债务形成拥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这番操作下来,只要老黄不背信弃义,在执行完房车与车辆之后,所有执行款都会还给老董。

除此之外,老董还把剩余800万元现金直接转给了朋友。这样一来,老董账户上的1100万元现金都被转走,夫妻名下所有财产也通过虚构债务900万元的方式转给了老黄。

老董的小算盘打得叮当响,前前后后转移了2000万元财产。但阿芸也不傻,知道财产转移后立即报案。警方经过调查,将老董与老黄一行人抓获归案。

【刘律师Lawyer】

一、有的网友可能会问,转移财产属于民事纠纷,怎么就上升到刑事领域了?其实老董一行人被抓,根本原因在于虚假诉讼。

《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董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伙同老黄一行人虚构债务,欺骗法院出具调解书,而且金额高达900万元之巨。这种行为不仅妨害司法公正,更侵害了阿芸的财产权益。

因此,包括老董、老黄在内的所有人,都属于虚假诉讼罪的共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不同,众人将被处以3—7年有期徒刑。

二、阿芸可以分得什么财产?

阿芸有一个误区,如果老董母亲的老宅,是二人结婚之后老董继承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老董母亲留下的房产,是二人结婚之前老董形成的个人财产。即使后续二人结婚,该拆迁款400万元也归老董个人所有。这也是老董不想给阿芸女儿买房的原因之一。

因此,除了拆迁款外,其余财产皆为夫妻共有。

《民法典》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由于非法转移财产,法院可以判决老董少分甚至不分,具体多少取决于自由裁量。不得不说老董这番操作,可以称之为真正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