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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发6条自律处分信息公告,涉及机构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广州农商行等6家银行。

从处分信息来看,本次处分剑指部分银行在开展债券承销发行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或是通报批评或是警告,并要求各家银行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6家银行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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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广州农商行这5家银行受到处分均是因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在承销发行工作开展中存在部分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所致。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交通银行的违规行为包括:1.多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个别债务融资工具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2.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招商银行违规行为包括:1.多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个别债务融资工具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2.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3.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签订不规范;4.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兴业银行违规行为包括:1.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2.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此外,兴业银行还曾于2020年5月因承销环节违规受到自律处分。

江苏银行的违规行为分别为:1.个别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2.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3.多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广州农商行的违规行为分别是:1.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2.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因上述违规事项,以上5家银行均被交易商协会处以警告以及责令整改的处分。同时,交易商协会在处分信息中明确指出,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以及“低价包销”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了发行利率,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

除此之外,平安银行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联席主承销商,也因未按发行文件约定,取利率区间上限开展余额包销,相关行为挤占了其他市场投资人的份额,损害了其他投资人权益,并影响了发行利率及市场正常秩序,而获通报批评及责令整改的处分。

其中除了兴业银行,其余五家银行都存在第一种违规行为,即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了发行利率。除了平安银行,其余五家银行都存在第四种违规行为,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持续关注并严肃查处重要主体、重点领域的违规事项,积极配合推进统一执法,并以案为鉴做好市场教育,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机构投资家综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