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转10万缓和夫妻矛盾,儿媳分居拒还,该还吗?

江苏某法院审了一起案件,张老太称把10万余元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儿子当天就转给了儿媳,她想要回这笔钱时儿子同意,儿媳不同意说这钱是赠与。协商不成,张老太到法院起诉!这钱是赠与还是保管?这钱能要回来吗?通俗易懂说法律,请关注收藏,杨律师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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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张老太说的保管关系,钱还是张老太的,当然有权要求还。但儿媳不认可是保管关系,说当时是因为夫妻俩总吵架,张老太希望他们缓和矛盾,就赠给他俩这笔钱。而张老太和儿子也承认,给钱的时候没约定还钱的事。显然,这钱是保管还是赠与有争议。另外,法院查明给钱的时间是2022年3月,5月小夫妻分居,7份小艾起诉离婚。8月张老太起诉儿子儿媳要求还钱。
事实就是这些,这案子法院该怎么判?依据是什么?
刚才说了,如果是保管肯定应该还。可如果赠与呢?
法院认为即使是赠与,也该还!
依据就在儿媳的那句话上!儿媳自己也承认,给这笔钱是为了缓和夫妻关系!依据这句话可以认定这是附条件的赠与。法律上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义务,就不该得到赠与的财产。

本案儿媳在接受赠与后一个月就分居,很快又起诉离婚,显然违背了张老太给钱时让夫妻二人缓和关系的条件,所以这钱该还!赠与可以附条件或义务,这个知识了解了吗?有收获的请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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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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