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是无效法律行为。生活中一些有钱人在外养情人,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赠与情人,或者第三者大量财物的现象还有一定市场。很多时候,妻子要想掌握有钱丈夫的行踪或者财产动向证据并不容易,所以,有钱男子赠与情人,小三的财物,妻子想要追回来并不容易。除非男子反悔提供了银行账户转账凭证。所以,妻子能够向第三者追回丈夫赠与的财物,多半是男人反悔了配合妻子追回赠与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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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的55后男子与昆明的60后女子是夫妻关系,男子在昆明经营一家劳务公司,期间男子与90后的女子(第三者)非法同居,先后向第三者转款239万元。男子的妻子知道后,从男子那里获取了转账239万元的凭证,其中80万元是通过第三者继父账户转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及其继父返还239万元赠与款项,法院判决支持。男子经营的是一家小公司规模并不是很大,这么大数额的赠与款项令人吃惊,应该是把公司赚的钱都给了第三者。

陕西咸阳市渭城区55后的男子蒋某某一直在昆明市开公司做生意,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规模不是很大,与昆明市五华区的60后女子李女士是正式的夫妻关系。2018年5月,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的朋友介绍老乡90后女子李某某进入蒋某某的昆明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5月份李某某与其前夫离婚。此后,李某某与蒋某某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19年5月李某某从该公司离职回到咸阳。

自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蒋某某通过其银行账户和微信等方式给李某某转账,及购物花费共计239万元,其中,蒋某某向李某某继父杨某某账号转账共计人民币800000元。

李女士从丈夫蒋某某那里获取了转账和付款记录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返还2390000元人民币,李某某继父杨某某对2390000元中的800000元承担共同返还责任。

法院认为,蒋某某与李女士系夫妻关系,蒋某某在没有和李女士协商并经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李某某,且该赠与数额巨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应属无效。李某某愿意返还蒋某某赠与的LV包、苹果平板、儿童学习机、苹果耳机、苹果充电器、华为手表、华为手机总价37149.04元的请求,李某某同意,法院予以支持。

将某某80万元的赠与对象并非杨某某,且杨某某并未占有使用,李某某当庭自认收到该款项并自愿退还,要求杨某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李某某返还李女士人民币2232433元,李某某返还将某某赠与的LV包、苹果平板、儿童学习机、苹果耳机、苹果充电器、华为手表、华为手机。

李女士坚持主张李某某继父杨某某应当对80万元承担还款责任,要求二审改判。李某某的母亲和继父杨某某,在明知蒋某某有婚姻的情况下,怂恿女儿李某某与蒋某某生活,与女儿一起持蒋某某的银行卡使用。在蒋某某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蒋某某将800000元“彩礼”汇入杨某某的账户,虽然赠与的对象是李某某,但是该款项是作为“彩礼”打入杨某某的账户,且杨某某以继父的名义收取了该“彩礼”,所以该800000元的“彩礼”应当由杨某某承担共同返还。

李某某辩称:我未曾收到过LV包、华为手机,故一审判决返还,无事实基础。至于平板电脑、儿童学习机、苹果耳机、苹果充电器、华为手表等,其并非赠与李某某且非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不需要返回。蒋某某向杨某某转账的800000元是蒋某某让李某某从原单位辞职的补偿金,并非李女士主张的赠与行为,该补偿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当有效。蒋某某隐瞒婚姻状况,与其同居生活,主观上存在恶意,应承担全部责任;一审中发现的蒋某某涉嫌重婚罪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应依法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认为,李女士与蒋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蒋某某和李某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蒋某某未经李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某某,同时李某某取得上述财产并非出自善意。蒋某某赠与李某某的财产数额较大,既非日常生活所需,又未经李女士同意,其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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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辩称蒋某某涉嫌重婚罪的意见,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举报。从李某某和蒋某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蒋某某向杨某某转账的800000元属于“彩礼”性质。将该“彩礼”认定为仅赠与李某某本人,不符合人之常理。但该“彩礼”违反公序良俗,应确认无效,杨某某作为“彩礼”的受益人,应当与李某某承担共同返还责任。2022年12月30日,陕西咸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杨某某对李某某应返还李女士的2232433元中的800000元承担共同返还责任。

小三或者情妇的风险很大,一旦男人反悔,声誉和青春都白费了。赠与的现金和房产,贵重物品,都可以通过男人合法妻子追回的。这一点一些人有些误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一半财产权,男人赠与小三的钱款和财物丈夫和妻子各占一半,即便是妻子向第三者追要赠与财物,也只能是妻子的一半财产。但是,法律上不这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整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置。

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不可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开来说,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说一半的房产买卖有效。所以,第三者在被男人的合法妻子追要赠与款项时,不能说男人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的一半夫妻财产,返还一半赠与财产就行了。法院是不会支持返还一半赠与财产的主张的。

李某某说蒋某某恶意隐瞒婚姻家庭事实,和其恋爱并同居生活,涉嫌重婚罪能否豁免返还被赠与财物的责任呢?首先,是否真的不知道蒋某某有合法妻子和家庭,这个李某某需要充分证据证实。其次,即便是蒋某某隐瞒了有合法妻子的事实,也改变不了蒋某某没有经过李女士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事实,李某某的不知情,或者蒋某某的恶意隐瞒,改变不了李某某作为第三者破坏合法婚姻家庭的事实。

当然,李某某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蒋某某重婚罪,并向蒋某某索赔损失。法院没有移送李某某关于蒋某某重婚罪的说法,是因为李女士要求返还非法赠与财物的主张不因蒋某某重婚罪而改变。况且李某某和蒋某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接受蒋某某的财物只能是赠与,而不是合法夫妻共同财产。每个人对金钱财富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获取财富的渠道一定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