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通知

将8个药品

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德医保发〔2023〕2号转发

《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市医保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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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