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日,世贸组织(WTO)专家组就中国诉美钢铝232关税措施世贸争端案(DS544)发布报告。

10日凌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日内瓦当地时间12月9日,中国诉美钢铝232关税措施世贸争端案(DS544)专家组发布报告,裁定美相关措施违反世贸规则,驳回美援引WTO安全例外条款进行的抗辩。中方对专家组作出的客观、公正裁决表示赞赏。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2018年以来,美国对部分WTO成员的钢铝产品选择性加征关税,以“国家安全”之名,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之实,严重破坏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该措施不仅受到众多WTO成员的共同反对,也在美国国内遭到广泛批评。事实证明,安全例外条款不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避风港”。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希望美方尊重专家组裁决和WTO规则,尽快纠正违规措施,与中方和其他WTO成员相向而行,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克雷格·艾伦(Craig Allen)此前在接受了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专访时亦表示:“在特朗普政府期间,我会批评我自己的政府——他们说出于国家安全原因,将限制钢铁和铝的进口。我认为这在全球范围内确实是一种非常消极的违反WTO规范和规则的行为,因为那(钢铁和铝)并不是(国家安全产品),而且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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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美国特朗普政府根据 1962年《美国贸易扩展法》第 232条,对钢铁产品征收 25%的进口关税,对铝产品征收 10%的进口关税。同时,美国免除某些国家的上述关税,并对一些豁免国家的钢铁和铝产品进口实施配额。这些措施是在美方认为进口钢铁和铝产品有可能损害第 232条规定的所谓“美国国家安全”之后实施的。

DS544的申诉方称,美国的措施是保障措施和/或禁止的“灰色地带”措施,违反了1994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十九条和 WTO保障措施协定以及其他一些条款。作为回应,美国援引了GATT中的“安全例外”条款。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WTO专家组裁定美国违反WTO规定义务。即专家组发现美国实施的措施不符合1994年GATT的第二条、第一条和第十一条。

专家组进一步认为,根据 1994年GATT中的“安全例外”,这些措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些措施并不是在战时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正如美国所主张的那样)。

接下来,根据WTO有关规定,WTO专家组报告应在传阅后20至60天内由争端解决机构通过,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不通过报告或出现一个或多个缔约方决定上诉的情况。

不过,如对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由于 WTO上诉机构目前已经无法运作,在可预见的未来,专家组报告的通过将被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