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进入某小区,佩戴肩灯,自称是西安市疫情防控大队长,还说之前小区确诊的阳性病例有问题,其实都是阴性的,挑动业主不满情绪,引发多名业主聚集。

其实这名男子——32岁的褚某某,根本不是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而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现在他又再次被刑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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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小区期间,褚某某还对一名女业主说,自己可以让她把正在集中隔离的母亲接回家,这名女业主就真的往隔离酒店去了。

随后,褚某某还用另一名女业主的电话给这名女业主打电话,指挥说:“你现在的看护人员、防疫人员在不在,警察不起作用。

我说了算,警察大还是政府大?我代表的是政府,马上放人……”

事发后,褚某某被警方抓获,经调查,褚某某根本没有固定工作,之前就有多次盗窃的违法犯罪记录。

他交待说,自己平时在一家小旅馆住,当天他混进小区,其实是想伺机作案。

而有业主说,看到褚某某以后,问他是干什么的,他就开始胡言乱语,“话大的很”。

警方通报称,褚某某现在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立案侦查,已经被刑事拘留。

对此有网友说,浑水摸鱼大有人在,大家提高警惕,发觉不对及时报警。在防控时期对造谣言者。必须严惩不贷!安定团结才能抗疫一条心!

疫情防控大队长是啥级别?为什么这都有人冒充!这比这造谣大的多了!所以不能谁都能来拉人隔离,来人必须有小区物业陪同,出示身份证,隔离管控的证明。

也有人说,这褚某某是出于什么目的做出这些事的?

完全搞不懂,这纯粹是损人不利己啊!

不知道究竟是为了制造混乱,趁机逃跑,还是趁机作案,但客观上已经搞得人心惶惶,实在是罪大恶极。

你看是不是这么回事?如果疫情的数据被坏人掌握,他们穿个防护衣出来出恶,是不是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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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罪行属于寻衅滋事罪里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至于处于什么目的,警方通告未说明,但是起起哄闹事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这位“防疫大队大队长”是不是还有其他目的,警方尚在侦查中,如果有盗窃罪的犯罪预备,那也要追究他的盗窃罪刑事责任。

此人是刚刑满释放的人员,有多次盗窃违法记录。

遇到类似事件,多问几句,多求证下身份和公文,不会有错。

市民们若发现这样散播疫情谣言,冒充防疫工作人员制造恐慌,寻衅滋事的人就该积极地举报。

疫情防控本就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容不得任何人利用疫情散布谣言扰乱民心,否则,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