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提出建设“无废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作为重要举措之一,那么济南市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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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8日济南市委市政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国芬介绍,自2022年5月起,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不再填埋原生垃圾,实现了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

据介绍,济南市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共5座,分别是:起步区孙耿焚烧发电厂、长清马山焚烧发电厂、章丘高官寨焚烧发电厂、莱芜牛泉焚烧发电厂、商河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日),以上可焚烧原生垃圾7800吨/日,能够满足济南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总体需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位于莱芜区牛泉镇光大(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采用BOT模式,总投资约2.2亿元,扩建1条400吨/日垃圾焚烧线,同步配套建设汽轮发电机组、渗滤液处理设施等。济南市城管局已与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签署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计划年内破土动工,2024年底前建成投用。在长清区马山镇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BOT模式,占地面积约141亩,处理规模拟为1200吨/日,总投资约6.5亿元。目前已取得项目立项核准,完成规划选址报批,各项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济南市城管局通过适度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量产能、科学合理调运生活垃圾、积极采取分流协同处理等各项措施,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全量焚烧。具体包括:

一是全面排查,强化项目稳定运营。针对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安全、环保隐患,开展全面细致排查,通过问题排查整改,确保垃圾焚烧设备完好运转。

二是科学组织,强化垃圾合理调配。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配垃圾供应,使垃圾贮存仓控制在合理仓位,最大发挥现有垃圾焚烧厂的生产效能,有效释放各垃圾焚烧厂焚烧能力。

三是邻里协作,强化设施共享共用。按照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济南市与周边城市逐步建立了常态化垃圾焚烧设施共享共用机制,已打通了与泰安新泰、德州齐河、泰安肥城等地市垃圾焚烧设施的共享共用渠道,可在垃圾高峰期间或发生应急事项时进行垃圾分流和跨区协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济南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无废城市”创建奠定有力基础。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国陆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