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向鹿寨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利用“行政争议调解室”以调代判的优势作用,促成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主动履行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的法定职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冒名顶替骗婚而引发的行政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2年3月29日,钟某(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持有韦某(女)身份证的第三人莫某(女)在鹿寨县寨沙镇民政办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一个月后,莫某出走未归,钟某于2002年5月到寨沙镇派出所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莫某与钟某登记结婚使用的身份证为虚假身份证,且莫某于2003年3月与其他犯罪成员因婚姻诈骗罪被鹿寨县人民法院判处8个月的有期徒刑。其后至今,莫某一直杳无音讯,多年来虚假婚姻登记严重影响了钟某的生活,钟某遂将鹿寨县民政局诉至柳南法院,请求柳南法院确认鹿寨县民政局向原告钟某及第三人莫某颁发结婚证的行为为无效行为。

该案由柳南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受理,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宜简单判决结案,应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入手,着力维护正当的婚姻登记秩序、保护受害者钟某合法权益。法官随即启用该院行政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联系到鹿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负责人,并组织了双方到法院“行政争议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今年4月柳州市公、检、法与市民政局四家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柳州市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法律释明,同时及时向民政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书从三个方面阐释了严谨、规范的婚姻登记秩序重要性以及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久,鹿寨县民政局撤销了钟某与莫某结婚登记,钟某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至此,钟某与鹿寨县民政局因冒名顶替骗婚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的有效化解是柳南法院“行政争议调解室”用足用活司法建议拓展争议实质性解决路径的有益经验,对今后推动类案的解决有重要示范作用。

为切实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衔接,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2021年11月,柳南法院成立了全区法院系统首个“行政争议调解室”积极开展行政争议的多元化、实质性化解工作。调解室自成立以来,通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方式已成功化解纠纷51件,并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沟通座谈的方式反馈工作中存在问题及群众意见60余次,帮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群众工作能力,从源头防范行政纠纷的发生。同时,“行政争议调解室”的建立也带动了跨区域管辖地行政争议专业化调处工作——2022年9月26日,柳南法院将柳州市首个“一府两院”法治联动共建意义上的专业化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成立在管辖地柳江区,对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集中管辖区域行政争议、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柳南法院将进一步推进专业化行政争议调处机构向其他管辖区域延伸,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柳州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柳南区人民法院 关朕 覃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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