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张先生驾车去银行ATM存钱时,选择了无卡存款,随后张先生按照系统提示先存入了10000元,第一笔存款业务办理完成后。张先生紧接着,又放入了10000元。就当系统正在点钞时,银行外面传来了急促的汽车鸣笛声。

张先生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车挡住了其他车辆的通行。张先生着急去给对方挪车,因此当听到ATM机点钞结束的声音,张先生立即就离开了。

可不曾想,张先生去给女儿交学费时才发现自己当时存了20000元,结果银行卡上只有10000元。张先生立即报警求助。

后经警方调查得知,原来张先生当时实际上只存了10000元,而另外10000元则因没有按确认键,导致存款失败。男子吴某发现这一情况后,动起了歪心思,并自以为戴着头盔就不会被发现,将钱拿走。

目前,吴某已被警方刑拘,张先生也追回了被盗的10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张先生实在是太大意了,在ATM存钱怎么能在没有按确认的情况下,就离开呢?要知道ATM是机器,按照规定流程,储户将钱存入ATM,只有等机器点钞验钞完成并经储户本人点了确认后,双方才视为交易完成。

也就是说,在张先生没有按确认键之前,这10000元的财产权仍然属于张先生所有。换而言之,吴某盗窃的钱是张先生的,而不是银行的。

2、诚然!不论这10000元是张先生的,还是银行的,吴某都不能非法占有,否则就构成盗窃罪。应当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刑事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注意!当时在门口汽车鸣笛的司机,对于吴某的行为是否知情,极其重要。因为刑法规定,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或与之合谋的,视为共同犯罪,需刑事处罚。

3、有网友问,如果张先生追不回来,那银行要不要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储户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时,银行一方负有保障资金方面的义务,否则需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张先生当时按了确认键,那这钱就等于是从银行手上被盗走的,那责任就在于银行。这钱追不追得回来,银行都得承担责任。换而言之,由于张先生当时没有按确认键,那这笔钱丢失的责任在于张先生,理论上与银行无关!

为什么会说是理论上与银行无关呢?因为从民法的角度来说,当张先生进入银行区域办理业务时,银行方面有履行提醒注意安全的义务。比如说,ATM有没有提醒储户要按了确认键,才视为存款完成等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也就是说,如果储户因银行没尽到义务而造成自己经济损失的,理论上是可以起诉银行的,但能不能赢得官司,就要看情况了!

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