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第33号

当前,国内疫情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但部分地区疫情跨区域隐匿传播扩散风险依然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加,加大了疫情跨地区传播风险。为切实做好来(返)津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巩固好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倡导广大群众国庆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返乡,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地市出行。确需外出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避免前往有中高风险区和本土病例的地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主动报告行程,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学校师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跨地市出行人员的审批管理;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要加强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工返校人员排查管理,督促其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备,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主动报备行程。所有省外来(返)津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社区(村、宾馆)等报备行程。宾馆、酒店、民宿、洗浴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和健康监测,每日向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报告来(返)津人员信息和健康监测情况。抵津人员发现来源地和途经地发生疫情,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宾馆)和单位报告。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履行防疫义务。省外所有来(返)津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市交通卡口(场站)等第一落点接受免费核酸检测(落地检),自觉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抵津后3天内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参照中高风险区管理地区旅居史、有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津人员,“点对点”接返后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人员积极配合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四、减少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展销促销、庆典庆祝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参加活动人员须落实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景区景点、电影院等场所实行提前分时段预约,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限量、错峰等要求。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减少参与人员数量。倡导市民朋友尽量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选择到空旷的室外活动。

五、强化场所管理。交通场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公园等各类重点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以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落实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省外入(返)津人员入住宾馆酒店、进入旅游景区、返回建筑工地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省外入(返)津人员(含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抵津前3天自觉落实每天1检(间隔24小时),后续主动落实常态化核酸筛查要求。

六、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强化防护意识,保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亮码、查验核酸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尽快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如实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活动史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河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