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的偏心的父母能把心偏得多离谱呢?

最近,某普法平台贴出一则普法案例,29岁的张女士从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姑姑家居住,由于自家经济条件拮据,父母一直都没有动过要将张女士接回的念头。

由于从小就寄养在姑姑家,平日里跟亲生父母基本上没有联系,在张女士成长记忆中早就把姑姑一家人当成了自己最亲的原生家庭,对亲生父母的印象反而非常模糊。等张女士长大工作后,事业上顺风顺水,手里有了一些积蓄。于是,张女士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亲生父母得知后立马不答应了,他们要求张女士给亲弟弟也要买一套。但是张女士一直将表弟视作亲弟弟,真正的亲弟弟是真不亲。张女士当即表示她不可能出钱给亲弟弟买房,于是她的父母就一纸诉状将她给告了,向张女士索要50万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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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则案例后,很多网友都表示“没有抚养,谈何赡养”,既然当初亲生父母没有抚养张女士,现在他们就没有资格向张女士提出赡养的要求。

可是也有网友提出,子女赡养年迈的父母属于公民义务,毕竟是亲生父母给了张女士生命,只是赡养费用需要根据张女士实际情况商议,而且赡养老人不等同于当“扶弟魔”,钱给父母可以,给弟弟买房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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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能引发热议,登上热搜的主要原因就是它让很多人感觉到不公平。我们常用“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来形容亲子关系,可当这个关系缺失了第一个环节,现在只强调第二个环节,确实让人挺寒心的。

而且最让人气愤的是,即便时代已经快速发展了,却还有一些父母抱着重男轻女的思想,一边拼命压榨女儿,一边倾尽所有扶持儿子。同是父母的子女,待遇却天差地别,确实让人义愤填膺。还记得热播剧《欢乐颂》里的樊胜美吗?由于父母重男轻女,她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人在上海打拼,却要把努力挣来的大多数工资全部寄给家里,妈妈拿着女儿寄来的钱,转手就给了儿子。从小到大,樊胜美父母都认为女儿就是“赔钱货”,拼命压榨她,以至于在这个家庭氛围中成长起来的樊胜美哥哥也自然而然认为妹妹就应该挣钱给自己花,自己遇到了问题就该妹妹来解决。这个哥哥毫无担当,毫无责任感,就是拜这个奇葩的家庭教育所致。

不得不说,这些秉持重男轻女错误观念的父母眼光是真狭隘,他们以为从女儿手里接过金钱、物质,就能扶持儿子,殊不知,这样既寒了女儿的心,还将儿子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

俗话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里的“计深远”是指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日渐教会他们谋生的技能和建立正确的三观,让子女成年后走入社会时具备独立的求生及应对各种变化的能力。成功的家庭教育,父母不仅会让自己有挣钱的本事,他们还应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顶天立地、独当一面。可是,当父母将女儿“构建”成儿子的遮风板,他们“深爱”的儿子就会成为“温室里的宝”,一旦遭遇风吹雨打就招架不住。这些父母真的就不怕这种偏执的爱会把儿子养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