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4日,怀集人民喜迎解放。广东省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自1950年10月起,先后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运动,以彻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怀集县的土地改革属于广东省最后一批(属西江地区第二批)。由于各种原因,怀集县的土地改革运动走了一段较长的路,直到1953年7月才最终完成。下面就此作一粗浅的综述。

一、土地改革前怀集土地占有情况

解放前,怀集县在桂系军阀残酷的保甲制度重压下,广大农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占农村人口不到6%的地主,霸占着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富农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8%,占有土地总面积的7.3%;而占农村总人口90.6%的农民,拥有的土地总数只有50.5%(其中中农占31%,贫农占17%,其他占2.5%)。农民向地主租地要先交押金或预交部分地租,地租额一般占总收入的60%至70%。此外,地主还要向农民征收“田头鸡”、“田头鸭”之类的苛捐杂税。

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使广大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严重地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解放之初,这种现象仍未被消除。为解放、发展农村的生产力,使广大农民得到应有的土地,实行土地改革,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土地改革运动概况

解放后,怀集县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开展“清匪反霸”运动,无情地镇压了一批与人民为敌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基本上肃清了县内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初步建立起农村基层政权,为土改运动铺平了道路。

怀集县直到1952年3月才正式由广西划归广东管辖。但怀集的土改是按照《广东土地改革实施方法》来进行的。怀集县虽然被广东省安排为第三批土改,但实际上怀集县从1950年12月就开始了土改的试点工作。怀集县结合当时方兴未艾的“清匪反霸”运动,首先在五区的梁村乡、花石乡进行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揭开了长达两年多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序幕。

1951年9月怀集县成立了以县委第一书记张甫为主任的土地改革委员会。随后,怀集的土地改革运动正式开始。

从试点到铺开,到1952年12月的大规模展开的两年时间里,由于土改干部力量不足,群众无法充分发动起来,因此,工作进展十分缓慢。这一时期,土改干部们主要做的事还是发动农民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工作。全县共斗争地主1000多人次,按“二五减租”向地主要回多收的田租,共折计600多万公斤稻谷。农民初步被组织起来,普遍成立了乡、村农民协会,还组建了民兵组织,但土地问题尚未触及。

1952年12月中旬,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的广四县(1952年5月至1954年6月,广宁县与四会县合并,称广四县)的510名土改队队员奉中共粤中区党委之命抽调来怀集,与怀集县的590多名土改队队员组成强大的土改队伍,采取“一次定单元有重点全面铺开”的土改方针,开赴全县各区、乡、村。至此,怀集土地改革运动才正式全面铺开。1953年7月,广大农民兴高采烈地领到了土地所有证。历时两年多的怀集县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结束。它从根本上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制性质的转变,彻底摧毁了封建制度在怀集农村的统治,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

纵观怀集县土地改革运动的整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发动群众。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农村后,首先是了解驻地各类人的情况,以及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占有比例情况,并收集各类人对即将进行的土改的反应情况;其次是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各种会议,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实行土地改革的目的、意义,使土改运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土改的农村基层领导机构──农民协会,以增强土改运动的领导力量。土改队队员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时称“三同”),通过访贫问苦、忆苦思甜,提高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纯洁农村干部队伍,为土改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份。这是土改工作的关键环节。全体土改队队员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将《决定》向农民作详细的解释,反复阐明划分阶级成份的唯一标准是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关系,而并非按生活质素、政治行为、为人好坏来判定。具体的做法是:采取本人自报、群众公认、民主评定、上级批准的办法。依靠农村中的骨干分子,层层发动。贫农、雇农、中农的阶级成份比较好划,没花多大力气就完成了。在评定地主成份时,不但让农民充分发表意见,而且还允许地主本人进行申辩,不服者还可以上诉。农民协会在评审阶级成份时,对每一农户都认真对待,决不含糊,也不偏袒。最后报上级审批,待核准后再出榜公布。这样,经过评议和三榜定案,使划分阶级成份准确度高,少走了许多弯路。

第三阶段:没收、征收土地和财产。土改工作队按照国家的土地法令,耐心教育群众,讲清楚“没收、征收”工作是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的重要步骤。然后结合各区、乡的实际,深入讨论没收、征收的具体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对每一户的征收、没收、保留、照顾都订出具体方案。没收、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富户(含地主、富农),根据“先处理土地,后处理耕牛、农具、房屋、粮食”的顺序进行。这一阶段,全县普遍存在着“隐瞒”现象。后经反复多次的较量,才使没收、征收土地和财产工作顺利完成。据统计,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237620亩(除8952亩属机动外,其余全部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交出果实折谷849万斤,没收耕牛10522头、大小农具31465件、房屋26414间、衣物256830件、家具282300件。

第四阶段:分配土地及其他封建财物。在分配过程中,土改工作队严格执行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作出的有关规定:按田亩、产量分配土地,坚持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以小乡为单位定分配,全乡只作必要的调配。分配时,首先满足贫雇农的需要,适当照顾中农利益,对地主、富农和自新的土匪,给予生活出路,分给与农民相等的土地,使其自食其力,改造自己。对于耕牛和农具诸类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农民协会在听取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作出类似于土地的分配方案,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皆大欢喜。

第五阶段:总结复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怀集土地改革于1953年2月进入总结复查阶段。2月初,县委召开干部扩大会议,总结土改工作,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认真检查了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大会上,287人被授予“模范土改工作队员”称号。2月下旬,土改进入复查阶段。先在一区的谭舍、罗龙,六区的爱莲、双甘,七区的珠洞等五个乡搞复查试点。4月下旬,复查工作全面铺开,采取一次定单元有重点进行的办法进行。参加复查工作的干部达1489人。深入发动群众,整顿农民协会,壮大民兵队伍,发展党团组织,建立乡级人民政府,开展反霸反破坏斗争,结合“镇反”打击漏网和顽固的不法地主,有区别地发落敌对分子。通过复查,提高了农民的思想觉悟,使农民牢固地树立了长期对敌专政的观念,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组织,解决了部分分配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达到了“管制地主,进行生产”的目的。同年7月底,土改复查工作圆满结束。经过复查,全县错划、漏划阶级成份达1258户;全县耕地面积为52.6万亩,比复查前多了6万余亩。此外,县土委会对复查时查找出来的错误提出了纠正的办法和补救措施,并制订了发展生产的方针、计划。然后由各区、乡分别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向农民颁发土地证,以法律形式巩固了土地改革的成果,圆满地结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任务。

三、怀集土改的伟大成就

怀集县的土地改革运动历时两年多,但实质性的改革只有半年多的时间,它所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1、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据统计,全县共没收征收封建土地23.7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9.4%;没收地主阶级的房屋26414间,耕牛10522头,农具3万多件。经过土改,原先无地或少地的农民都拥有了土地,贫雇农的土地占有量达51%,比解放前增长了35%,每人分得土地最多的有1.8亩,最少的也有0.2亩。贫雇农分得的土地占全县没收土地总数的70.7%,中农占13.4%,其他阶层占15.9%。所以说,通过这次土改,摧毁了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地主阶级,解决了农民在耕牛、农具问题上的困难,使广大农民在经济上获得了真正的解放。

2、通过土改,彻底地摧毁了封建统治,建立和健全了各种基层组织,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在土地改革中,旧政权的保甲制度被完全废除,地主阶级被打倒,恶霸、土匪、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有的被镇压,有的被关押、管制。据统计,至1953年2月全县共斗争地主2430多人次,逮捕反革命分子2031人(其中枪毙413人,被判刑39人,被关押565人)。收缴各类枪支590多支,有效地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解放前遗留下的较为严重的宗族械斗(如诗洞的植、钱纠纷,冷坑的郭、李之争)也得到平息,农村出现了团结互助的新气象。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基本上被铲除,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土改使农村的基层政权机构更加健全和巩固。全县146个小乡均建立了农民协会,会员达14万人;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参加民兵的有1.5万人;建立了126个青年团支部,团员达1898人;各乡建立妇女委员会,参会妇女共67200人。党组织也有很大的发展,大部分乡村都建立了党支部;1952年全县基层党委11个,党支部也只有11个,共产党员269名;到了1953年,全县共有12个基层党委,70个党支部,共产党员发展到574名。土地改革彻底地改变了怀集农村的面貌,地主阶级统治的农村变成了农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农村,农民在政治上得到了彻底的翻身。

3、土改的胜利,打碎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苛重地租,从而欢快地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耕耘和收获。大多数的农民把土改的胜利果实投入到生产中去,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农业爱国生产运动,组织劳动互助,购买牲畜,添置农具,兴修水利;在林业方面,大搞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土改完成的当年(此年又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一年),全县粮食获得丰收,总产量达21672万斤,比上年增产1997万斤;工业总产值2077万元,农业总产值459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1%和11.9%。林业也有了很大的恢复和发展。随着农、林、副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购买力也有了明显的提高。由此可见,土地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也为其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4、锻炼、培养了大批干部队伍。广大土改工作队员在运动中经受了艰苦而严格的考验和锻炼。这次土地改革,所有的怀集干部都受到了教育,特别是亲身经历了土改的同志,无论是在政策上、阶级观点上,还是思想上,都得到了实际的考验并得以大大的提高;不仅取得了实践经验,丰富了自己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立场、观点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和提高;政治上日趋成熟,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土改当中,有112名干部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400多人受到表彰;150名干部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占当时提拔干部总数的60%以上,大大的充实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力量,为日后开展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和“全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干部基础。

四、几点启示

怀集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实质性的土改只有7个月)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笔者认为,值得记取的启示有如下四方面:

第一,与党中央的土改政策保持高度的一致,并从怀集的实际出发,为胜利完成土改提供了保证。怀集县委、县政府在土地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贯彻深入发动与正确执行政策相结合”的土改方针,坚定不移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的“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改总路线贯彻始终,并结合怀集县的实际,制定了许多切合实际的具体政策法令和实施办法;同时还认真对照《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第一副主席方方的《关于广东省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要求每一位土改工作队员都要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并将是否坚定贯彻上级有关政令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怀集是个山区县,山多地少,山区、林区与农业区的土改不能完全一样。为此,县委、县政府制订了《怀集县土改中山林处理办法》,对山区、林区土改的政策和办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在土改的办法和步骤上,县委十分强调从县情出发,不能生搬硬套外地的,要求必须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逐步展开,决不能盲目地一哄而起。提倡一切经过典型试验、取得实际经验后再逐渐推广(先在五区、八区、十区、十一区搞试点);在地区上,从平原到山区,从粮产区为主的农业地区再到山林地区。在工作部署上,集中力量,重点使用,做完一个区再做另一个区。在领导方法上,强调上下一致,边做、边学、边检查、边总结,区与区、乡与乡之间互相学习,互相比较,做一段总结一段,及时传播、交流经验,纠正偏差。

第二,土改与剿匪、镇反相结合,为土地改革准备了安定的环境。解放之初,怀集境内还隐蔽着数量不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他们趁人民政权还没有得到彻底巩固之机,大肆进行破坏和捣乱活动。这些不安定因素的存在,严重地影响着土地改革的开展。因此,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的“清匪”、“镇反”运动。一方面,加紧剿匪和镇反,求得环境安定,以利于深入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另一方面,在土改进行当中进一步发动群众,进行彻底的“清匪”、“镇反”斗争。剿匪、镇反、土改同时进行,既挖掉了土匪、反革命分子生存的根基,使怀集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又为土改扫清了障碍,有力地支持和配合土地改革斗争。

第三,土地改革与发展生产紧密结合,为土改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正如时任广东省土改委员会主任的方方所说的“土地改革的每一个具体步骤都应和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密切地结合”。为做到土改、生产两不误,“必须注意在改革的进行中不误生产,必须教育农民组织起来保护生产,防止地主的破坏活动”。据此,怀集县委不止一次地要求参加土改的干部要学会领导土改,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土改、一手抓生产)。农忙时,全力搞好农业生产,暂时停止土改工作;农闲时以土改工作为中心,但也不能忽视生产,为农忙作准备(如发动农民兴修水利等),两者“相得益彰”。由于巧妙地处理好“土改”与“生产”的关系,土改期间的农业生产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下同)为3435万元,1951年为3660万元,1952年为4125万元。可以说是一年上一个台阶。这就为土地改革运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加快了土改顺利完成的进程。

第四,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为土改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是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土改前,怀集的贫雇农占农村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土改的主力军,土改必须依靠他们。但是,土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大变革,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也涉及到各阶级、各阶层的切身利益。要完成如此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贫雇农的力量显然不够。为此,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中农是团结的第一个对象。中农属于小资产阶级范畴,与贫雇农一样同属被剥削阶级。县委非常重视中农问题,一方面积极争取他们参加农协组织,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的土地及财产的政策。后来的实践证明,县委的决策是英明正确的,它使全县80%的中农加入了反封建的行列,实现了贫雇农与中农的真诚团结。

对于富农,怀集县实行中立的政策,政治上不允许其参加农民协会,但也不进行打击和斗争;经济上采取保护策略,不侵犯富农的自耕地和财产,征收只是限于出租的耕地和耕牛。这就使得富农处于中立的境地,有效地瓦解了封建势力,孤立孤立了地主阶级,为彻底消灭封建私有制创造了条件。

由于怀集县很好地在土地改革中在依靠贫雇农的基础上,团结了中农以及其他可以团结的力量,组成了广泛的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使地主阶级众叛亲离,陷于彻底孤立之中,这就为土改的胜利完成奠定了最坚实的群众基础。

怀集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之路崎岖曲折,但最终还是以“胜利”二字划上了它的休止符。在怀集统治了1500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被消灭,有力地促进了怀集农业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长达两年零七个月的土地改革运动给我们留下的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主要的缺点有:土改工作比较粗糙;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团结面还不够广泛;打击面过宽;挫伤了部分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等等),很值得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即便在进一步扩大改革和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