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7月29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第二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公告》。根据公告,本次评选产生齐鲁杰出人才奖不超过2人,同时设置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评选不超过10人。8月上旬完成参评人选推荐工作,9月中旬确定拟奖励人选,按程序报批。

据悉,齐鲁杰出人才奖是中央批准设立的表彰项目,是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旨在奖励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人才的荣誉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人,奖金为每人300万元,同时设置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奖金为每人50万元。

第二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工作,更加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评价导向,面向在山东工作5年以上,密切服务国家和山东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投身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

本次评选,由各设区的市、省直有关部门按属地或行业领域、行政隶属关系,推荐本市(含驻地单位)、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最多不超过2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具体评选条件方面,参评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前沿,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积极推动山东人才事业发展,为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并且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发现和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大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重大贡献;在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业绩卓越,特别是在重点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有重大创新,解决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在其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根据公告,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奖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的,符合条件可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人选相关贡献已获得与齐鲁杰出人才奖同等层次奖项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授予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

表彰奖励方面,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齐鲁杰出人才奖奖金为每人300万元,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奖金为每人50万元,奖金为省政府科技奖金。获奖者获颁“山东惠才卡”,享受全省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