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陌生人

比你自己还了解你

那有两种原因

他是真的爱你

或者是你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

不管是骚扰电话还是诈骗电话

这背后的信息泄露

都让人深恶痛绝

相信大家都纳闷

毫不相干的人

怎么就能掌握自己的个人信息呢?

近日

泉港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赶快来看看!

案件概述

7月20日,泉港公安分局获悉线索,泉港一男子在网上售卖个人信息。泉港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刻展开侦查工作。通过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潘某,并于当日联合界山派出所在其位于泉港区界山镇的住处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交代,其经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2019年1月,为了更好推广自己的公司业务,潘某便自学一些编程的技术知识,并编写了一套可以在网上窃取企业注册人员信息的程序软件。

2020年初,潘某看到一些QQ、微信群里有人要买个人信息数据,见有利可图,便心生歹念,做起了个人隐私信息贩卖的“生意”。

经查明,潘某主要通过QQ、微信、百度网盘等平台与网络购买人联系,利用自己编写的“爬虫”软件,非法从网上获取公民个人电话号码、企业注册信息、个人身份证等信息数据,并以每条数据1分至8毛不等的价格进行贩卖。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潘某非法售卖个人信息20万余条,非法牟利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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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若从不正当的途径取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或者违背公民个人真实意愿获取信息,都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切记!个人隐私不可侵,法律红线不可触!

同时,如果发现有人利用你的个人信息损害你的任何权益,务必立刻报警并要求销毁所有关于你的个人信息,避免进一步扩散,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普法小课堂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泉港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