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其企业经营范围只是教育咨询,并不包含职业技能培训。但是凭借一异地有合法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的授权委托,家政公司便加挂职业培训机构的牌子。嫁接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家政企业,便堂而皇之的开展职业培训业务。培训中只要交钱,不培训学习即可领证合法吗?家政公司挂牌开展职业培训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该由谁来监管,该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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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培训的家政公司

今年2月,从事教育三十余年的李女士在家无事,想找个工作补贴家用。于是便在58同城发布一封求职简历。没多久,就接连接到山西晋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欣家政”)的电话。电话中,一呼姓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晋欣家政工作人员,这边不仅可为她提供工作,还可为其职业技能培训,一旦拿到培训资格证书,可来公司从事讲师服务,月薪可上万。

李女士虽然心存疑虑,但禁不住诱惑前往晋欣家政。呼某告诉李女士,这里可办理的各种证书很多,比如高级母婴、养老护理等。不过根据李女士有数十年的教师工作经历,办理一个早教师资格证更好,也很吃香。看到李女士有些犹豫,呼某又开始游说她。在这交6880元,保证可领到证,公司随后可为其提供讲师工作,月薪约一万元,并送给其早教师技能培训课程。

面对巨大的诱惑,李女士交了6880元成功报名后,拿到“晋欣家政”提供的《职业咨询与就业服务》并加盖家政公司财务章的收据。

培训学习延迟退费被拒绝

3月7日,李女士交费成功报名后,本想即刻培训学习,可等了两天却无人联系。随后她主动联系了晋欣家政工作人员,但一番交涉后并没准信,对方声称是3月底开始。

3月25日,李女士再次前往晋欣家政。呼姓工作人员的上级邱主管告诉李女士,想要在公司全职上班,须报三门,拥有三证才可以。李女士现在只报了一门,不可上班。无奈之余,李女士提出退费要求。该领导拿出一张“天镇保姆课程确认书”,其正文内容有一条:“学员参加所报课程的技能培训后,即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概不退费。”

对于这份确认书,李女士表示她之前从未见过,也未签字。同时,李女士才留意到之前收到是晋欣家政的《职业咨询与就业服务》收据。其收据下面有一行小字“请在此签字”。其内容为“已阅读并认同所示的正文及附录的各项内容。”最下一行咨询人签字,名字为李女士,但备注为代签。经办人为呼某。

面对李女士的退费事宜,家政公司以公司规定“非公司原因不能正常停课的,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费。

开展职业培训只因被授权

5月26日,李女士向媒体反映,山西晋欣家政是借某职业培训机构,该公司悬挂“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太原分校)”和“天镇保姆大学太原校区”招牌,疑似在太原从事非法职业培训。

天眼查显示,山西晋欣家政公司经营范围为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升学、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及学前教育),美容服务(不含医学美容),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诊断),养生保健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媒体与李女士前往山西晋欣家政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呼某表示,李女士所交费用不可退,培训资格证书立刻可领。当媒体质疑,李女士未上培训课,怎就可领培训证书?呼某回应,李女士如果要求,领证后还可补上课程。

6月2日,媒体拨通山西晋欣家政负责人鲁某电话。鲁某回应,山西晋欣家政是一家家政公司,公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有授权委托书的。该公司去年7月份与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显示,山西晋欣家政被授权使用“山西省天镇保姆培训基地太原分校”一名,开展自主招生,组织学员报名并提供技能培训,双方约定许可期限截止到2022年7月23日。

6月8日的采访中,鲁某表示,山西晋欣家政的职业培训资质正在积极办理中。公司的培训活动有严格的流程:从交费报名到信息录入并提交,培训学习,测评和考试,学员考核通过后才可发放证书。但面对学员没有培训学习,其工作人员表示即可领证的情况,鲁某不予回应。对于“天镇保姆课程确认书”没有让学员李女士看,也未签字,同样不回应。随后,鲁某表示,可退李女士70%的费用。

没备案有授权的家政谁来监管

媒体调查发现,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人社民1402225000058)。其办学类型: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茶艺师、中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员培训、计算机网络工程操作员。晋欣家政虽有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的授权,但是否在太原备案,是否可以使用其资质挂牌“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太原分校)”和“天镇保姆大学太原校区”等,晋欣家政挂牌开展职业培训是否合理?如果不合法,究竟该由谁来管理,怎么管?带着一系列疑问,媒体采访了人社、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

太原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工作人员张某表示,“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太原分校)”和“天镇保姆大学太原校区”没在太原备案,人社局只是管理合法的、有手续的从事职业培训的机构。对没有备案的,不在其管辖范畴。如从事非法职业培训的,应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管理。

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白队长表示,初次接触此类案件,他们所依据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并无此规定,该行为是否违法,到底谁管,怎么管,他吃不准,只能向区人社局请示。

同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社局分管领导胡副局长办公室。胡副局长表示,人社部门有一个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责。不过,人社部门只管理辖区内的职业培训学校,天镇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属于辖区外的,按规定,谁审批,谁管辖。

采访中,胡副局长接到电话。电话中,太原市人社局职业建设科表示,太原市人社已联系大同市人社局,人社部门会做出相应处理。如其行为合规,人社部门会让督促其办理正常手续;若不合规的,则应责令改正。而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违规和无证的职业培训机构,应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予以处理。

媒体查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第二十八条规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情况,媒体将持续进行关注。(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