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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近日,《甘肃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各级政府设立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省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省药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托本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构建本级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充分发挥本级监测机构作用,及时掌握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

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将省级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