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的不是空气突然安静
而是在安静的夜晚
突然响起一阵阵刺耳的引擎声
轰~轰~轰~
“炸街车辆”
对此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骑警大队
闻“声”而动
严查“炸街”车辆
为市民“消音”
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给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和夜间休息环境,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7月18日晚,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骑警大队在卫民黄河大桥开展非法改装车辆、飙车扰民、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骑警大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入摸排、研判分析“炸街”车辆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警力,以摩托车聚集地、“飙车”多发路段为重点,通过设点检查、突击整治、流动巡查等方式,高效精准的拦截查扣6辆非法改装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6辆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摩托车驾驶人恢复车辆原状。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持续进行中,非法改装车辆、飙车扰民、无证驾驶都属于重点打击内容,宁夏交警将加强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为创建文明中卫贡献力量。
不顾他人感受
将这样的车开上路
交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宁夏交警提醒
请改装车车主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
不要为了炫酷而非法改装车辆
更不要为了追求刺激而“炸街”
守法遵法才是真正的炫酷公民
来源:中卫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