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九不准”》最新要求,天水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全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是高中低风险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凡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天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凡7天内有中风险区来(返)天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区来(返)天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执行“落地采”,即采即走即追),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对无疫情地区(近7日内无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的来(返)天人员,有序通行。

二是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人员的管控措施。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

三是宾馆酒店、旅社、乡村民宿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来(返)天人员,第一时间移交所在县区防控办分类管控。

四是公共聚集性场所的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公共聚集性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排队、“1米线”人员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