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张女士在乘坐火车时,突然间,感觉有人伸手去摸其身体隐私部位。当时张女士没多想,误以为对方是睡着时,不小心碰到的。但是,张女士仔细观察过后,发现对方的手,仍然不停地在动,很明显对方就是故意的。

张女士很聪明,为了取证,她没有声张。随后张女士打开手机录像功能,对着男子的手,假装睡觉。男子误以为张女士睡着了,遂又把手往张女士的身上移动。此时,张女士立即将向其他乘客求助。

乘警赶到现场后,将男子带走接受调查。在视频证据面前,男子不得不承认其侵犯张女士的事实。

后经审讯,男子名叫王某,其承认其心生歹意,对张女士实施猥亵后,见对方没有制止,随后又继续猥亵张女士的违法事实。

1、有网友表示,还好张女士机智,想到先取证,不然王某打死不承认,还真拿他没办法。

还有网友感叹道,明知不可为,为什么还屡屡有人敢胆以身试法,去挑战法律的底线。难道就不怕被处罚吗?还是以为一个弱女子,不敢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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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只要人人像张女士一样,在发现被侵犯后,第一时间勇敢站出来,指证行为人,让对方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么这种行为只会越来越少。

2、警方通报称,已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上述所述“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是指猥亵未满14岁少女、残疾人、老人等情形。

也就是说,警方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的,但因其不具备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因此对其在可处5-10日拘留的基础上,处以10日拘留的顶格处罚。

最后,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倘若胆敢动小思,以身试法,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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