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调剂大家都听说过,可谁听说过超生了的孩子也可以由“社会调剂”给别人抚养?近日,一份广西桂林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告知书”在网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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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的唐某和邓某夫妇,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反映了“要求追究高XX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信访事项。其中涉及的被“拐卖”儿童,就是两人的孩子。而该信访事项转交到了全州县卫生健康局,随后该局回复了此告知书。

告知书中写道: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并称唐某和高某夫妇“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展开,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该局对唐某夫妇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告知书顶部印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下方标注有“全卫信告[2022]2号”字样,落款为“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落款时间“2022年7月1日”,并有相应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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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展至今,目前官方的回复就是还需要调查核实。现在就有且仅有两种可能性:1、网传的告知书是假的,ps的。这就好办了,有网信办和网警,追查造谣源头,找到造谣者,让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社会公布唐某夫妇的信访事件真实的处理结果就可以了。2、网传的告知书是真的(个人觉得这种可能性更大)。那这件事就需要做出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处理了。

据唐某回忆:抢走孩子的事情,发生在1990年(注意是1990年)。当时唐某带着15岁的女儿和1岁的老七,住在全州县一家旅馆里。上午8点,房间内冲进来三名女子,门口还站着两名男子。他们直接从一个母亲的手中抢走了她年仅1岁的孩子。母亲哭喊着拼命保护,可最终还是失去了孩子,直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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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告知书所说是真的,那就意味着这5人都是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即使是工作人员,他们有什么权利让一个母亲和年仅1岁的孩子分开?有哪一条法律,允许他们从一个母亲母亲手中强行夺走他的孩子?这个“社会调剂”的政策又是哪一位领导制定下发的?至少从国家层面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计划生育时期有这个“社会调剂”的政策。这必然是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政策层层加码,为了自己的政绩表现,想出了这么奇葩的、没有人情甚至可以说没有人性的政策。由于没有任何记录存留,万一有极个别利欲熏心的工作人员,与人贩子勾结在一起,那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当然了,以现在的法律,用拐卖儿童的罪名,去追责当初的“社会调剂”政策不太合适。去追责当时执行政策的当事人,更不太合适。那么制定和实行这个“社会调剂”政策,给无数家庭带来巨大伤痛的相关领导,算不算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呢?从他们的所作所为和造成的结果来看,绝对算是滥用职权。可惜的是,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最高为10年。也就是说,即使找到了这些悲剧的责任人,现在追责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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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得好:不要因为自己身处黑暗,就闭上双眼。这件事情固然有它的历史背景,但错误不会因为有特定的背景就变成正确的。而我们的相关部门更不能因为有特定的背景,就心安理得、理所当然。悲剧已然发生,伤痛也已造成。现在我们该做的是勇敢承认错误,并努力去弥补。应该认真地投入时间精力去查找当初有多少孩子被“社会调剂”了,去帮助尽可能多的家庭实现团聚,并给予这些受到伤害的家庭一定的补偿。毕竟,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万能的挡箭牌。

最可怕的是,这件事不是一个地区的一个独立事件。《中国青年报》2014年5月7日曾经报道《被“调剂”了23年的人生》,该报道主人公四川达州的谢女士就是被自己的幺爸谢某才从计生办公室抱回来。2011年5月《财新》杂志的封面报道《邵氏“弃儿”》就是关注被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计生部门强行抱走的婴幼儿。该报道称,“2002年至2005年间,以违反生育政策为由、强行抱走婴幼儿的行为,在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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