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6月1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指出,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此外,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