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西安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改组处二级调研员李永强一行三人来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泾渭人民法庭进行调研交流,并向泾渭法庭赠送了锦旗,感谢法院在审理陕西省高陵磷肥厂破产清算一案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支持、服务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清理包袱,轻装上阵参与新一轮市场竞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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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陕西省高陵磷肥厂成立于1989年,属于西安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自2008年起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按照西安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处置市属国有“僵尸企业”的意见,该厂于2021年11月向高陵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收案后,高陵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开通绿色通道,成立专业合议庭快速进行审理。在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克服种种困难,以“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为原则,仅用三个多月时间就圆满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高陵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优势作用,促进毫无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彻底将“僵尸企业”从主办国有企业中剥离出来,有效减轻主办国企的管理运营负担,助力主办国企轻装上阵,集中资源参与市场竞争。

来源:高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