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夜间环境质量达标率较低、噪声投诉居高不下、噪声管理形势严峻、噪声污染区域由城市逐渐扩展到了农村等等。

大家也常常会看到一些因为恼人的噪声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几乎都是因为社会生活噪声的举报和投诉,据相关数据统计,占比甚至高达53.7%。

由于种种原因,如何界定噪声属于扰民一直很难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范围,于是大家常常为恼人的噪声感到无可奈何,但又不得不直面受其困扰的负面影响。不过,近日随着新《噪声法》的正式实施,很快便引发了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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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聚焦:噪声危害有多大?南昌一小区上下楼邻居因噪声拳脚相加!

据媒体报道,2021年12月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噪声而引发的邻里纠纷。据了解,涉事双方系上下楼的邻居,因一方认为另一方在家中安装了震楼器,其所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在沟通理论的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休,随后矛盾升级便发生了打斗行为。最后,双方闹至法院、对簿公堂。经当地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二人都向对方支付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因为噪音而引发的冲突,其实在这几年并不在少数,不仅影响了和睦的邻里关系,一旦冲突升级,双方也需为自己的行为背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类似的纠纷,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众所周知,这两天“高考”的消息刷屏全网,大家都自发为考生们加油打气,献上美好的祝福。同时,一台新的法律也官宣“上新”,为高考生们守护考试环境的安宁——据官方报道,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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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凌晨的施工、马路边娱乐场所的音乐声、楼下阿姨们跳广场舞的伴奏声……这些一度令人闻声则恼的噪音,此次新《噪声法》的出台与旧法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高考期间,《噪声法》又能为考生们提供哪些保护?今天,上海一湃律师事务所就来和各位读者一同探析上述话题。

以法说事:发出噪声就涉违法吗?扰民范围如何界定

1.新《噪声法》的出台,有哪些法律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删除了原法名中的”环境”二字,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即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同时增加防治对象,扩大法律适用范围,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范围由城市拓宽到涵盖农村地区。

同时,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污染分类防控,分别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其中,对于广大群众最关切的噪声扰民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定,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轰鸣扰民,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并相应的规定完善处罚机制,加大以罚促改力度。

2.高考进行时,新《噪声法》对于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有何规定?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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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实生活中,遇到噪声严重影响生活休息时,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如遇噪声严重影响生活休息,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或找物业或居委调解。《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当遭受噪声污染的侵害协商未果时,可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或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了,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同时,可以依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受到噪声污染侵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或诉中禁止令保全措施。

结语:

噪声的危害在过去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因诸多顾忌,面对噪声的影响,大家都选择能忍则忍,或是通过转移注意力来回避困扰,但其对于人们生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忽略的。不仅仅是在高考这样重要的时期,日常生活和休息也同样需要“静音”。

失眠、焦虑、心慌、神经衰弱……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是因为噪声所带来的,为了彼此生活的和谐和安宁,宁静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相信此次新《噪声法》的正式实施,也能引起大家对于噪声问题的重视。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和上海一湃律师事务所分享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