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看到杨师傅前几天点评了下混合估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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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傅说得比较隐晦,恰好我也跟业内某渠道老总交流过,来说一嘴。

首先你要搞清楚啥是摊余成本法,两年前本号曾经发过文章《》科普了一下:

摊余成本法估值,意思是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名义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所谓摊余成本,就是你溢价或折价的部分,也就是多付或者少付的部分。
其实也就是你为了购买的这只债在未来持有期内能够为你带来的现金流的折现,只是这个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要在持有期内进行分摊,不能直接全部记到第1年,因为这样的话第1年的收益会低估,后面N-1年的收益会高估。所以要分摊N年来记提这部分成本。
也就是说,基金经理可能买“贵”了,所以定开债基的建仓点位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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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估值方法有啥好处?简单来说,就是看上去持有体验比较好,波动小。不考虑债券二级上价格的波动,将持有债券的收益每日计提,这样在无极端情况下每天都有收益。

这里引用一下望京博格老师的图:

当然这只是估值方式的一种,无法规避债券违约风险。

之前交易员小雯写过,建议散户不要买摊余成本法债基,见《》。确实没必要,有其他性价比更高的理财产品可以选择,为了获得所谓"无回撤"的投资体验给基金公司交管理费、给机构资金"陪跑"、较长时期锁定自身流动性并不值得。

混合估值法,大概率就是在封闭期内到期的用摊余成本法,之外到期的用市值法。这种产品会平滑组合波动,是好事吗?
先说结论:对散户而言,基本上没有半毛钱作用。
这个东西受众只有两种:
1、
银行自营,公募把可供出售资产放进去,靠混合估值可以平滑每季度当期收益;
2、银行理财子,财政部出的文把摊余的路子都堵上了,而公募不算非标,短久期定开理财投这个相当于之前外面包的信托摊余。

为什么对散户没用?同样是一年的定开债基,混合估值和纯市值方法,都投一年到期信用债,到期后体验一样,且混合估值法大概率不让下沉资质(摊余成本法债基的投向基本为政金债和高等级信用债)。
利率存在三种情形:上行、走平、下行。
前两者,两类产品到期收益率一样,如果利率下行(债券上涨),混合估值法连资本利得都没有,失去了唯一向上弹性。对于投资人而言,可能有点帮助,那就是产品策略本身对于运作中的高回撤非常敏感,可以在防止股债双杀的情况下,净值回撤对策略的被动影响。

监管要求这类产品要求面向零售,但其实根本不适合散户买,客户实际收益体验一毛钱都没影响,反而牺牲了向上的弹性,就为了净值曲线看起来好看,这是为投资人负责吗?
可能监管也没想明白,觉得银行理财可以用摊余,那公募也要摊余,你要想怎么去灭掉银行的摊余,而不是也让公募倒退着去做摊余,最后搞出来的东西就是个四不像。
人家银行理财能投30%的非标,同样的策略,我买什么公募啊!
人家银行理财可以发个公告直接说,业绩承压,费率全免,你公募可以么?人家随便调,不用监管审批,不用开持有人大会。

说白了,摊余成本法就不是公募应该涉足的赛道。包括19年的摊余债基,那不就是违背监管初衷给银行自营搞了个天然避税的灰色红利?请问这能体现管理人的什么投资能力?
(PS:银行自营买国开债不免所得税,且自营有杠杆限制,买摊余债基,同样都是配国开债,就免税了,收益+33%,然后债基还能加200%的杠杆,美滋滋。)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