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朋友:

乙型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乙类传染病,是我县持续防控的重点传染病,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乙肝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乙肝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一、实施对象

1.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人群。

2.重点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职业暴露人群(医院的传染科、口腔科、妇产科、手术室、检验科和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新就业或将进入临床的医护人员以及医院护工等随时有可能直接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或体液的工作人员);美沙酮门诊治疗人员;多性伴者;乙肝患者家属。

二、接种用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20μg)

三、接种原则

1.1975-1979年出生人群

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补种间隔按照“0、1、6”进行;既往接种2针次者补种1针次;既往接种1针次者补种2针次,2针次间隔28天;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3针次接种疫苗。

2.重点人群

对无乙肝病史、未接种过乙肝疫苗(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的职业暴露等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3剂次接种。免疫程序为“0、1、6”;重点人群接种时需查验乙肝血清学检测单(两对半)。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种

1.对乙肝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者。

2.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既往有乙肝病史或有明确的乙肝疫苗免疫史。

五、接种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六、接种地点:太白县中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县卫健局二楼)、各镇卫生院。

望城乡居民相互转告!

太白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日

编 辑 | 韩惠娟

校 对 | 王芙蓉

审 核 | 钟 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