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见你一次,弄你一次!”5月26日,四川成都,发生一起极其嚣张的事件。根据现场拍摄到的视频显示,一女子出门遛狗不拴绳,导致小狗突然窜到一男子面前。男子当时正在玩手机,出于人的自然反应,面对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小狗,男子自然而然地抬脚做出防御动作。

可不曾想,男子这一防御性举动,却引来狗主人的不满。随即男子指责女子在公共区域遛狗不拴绳,是不文明的行为。可这女子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还一脸满不在乎地说道“这地方是你家的?赶紧把你的脚放下….”

双方争论期间,女子面前摄像头竟然张口就来,大喊道“打人了,打人了…不要欺负弱小!”男子反驳道,“我哪里欺负弱小了?是小狗自己冲到我面前的。”女子却为小狗辩解说“它又不是故意的!”女子边说边在打电话喊人。

果不其然,不一会功夫,就有3名年轻男子来到现场,推搡男子,并疑似有打人动作。随后还极其嚣张地扬言说“你再给老子看到的话,老子见你一次,弄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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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许多网友误以为该女子系附近某舞蹈学校的老师。但据上游新闻报道,该女子与舞蹈学校没有任何关系,舞蹈学校负责人声称其已报警。

据当地街道办回应称,这件事情双方已调解处理。(来源:新闻夜班、上游新闻)

真的是太嚣张了!视频中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居然大言不惭“要见你一次,弄你一次!”真想问问他,哪来的勇气啊?法律面前,岂能尔等如此放肆!

1、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需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违反该条例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50-2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女子的遛狗不拴绳,是违法在先,这一点有视频为证,没有异议。建议有关部门对女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女子在视频中声称自己是“被欺负的弱小”,可笔者认为,从整段视频来看,她从始至终都是最强势的一方,何来弱小一说?真是张嘴就来!

最可恶的是,女子居然在镜头下,大喊自己被打人了,真是无耻至极!

需要强调的是,女子谎称被人殴打,并打电话喊来3名男子,围攻当事人。4人之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法可处5-10日拘留,罚款200-500元;即便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也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单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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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由于女子遛狗不拴绳,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因女子一方有过错,故需对被侵权人,予以经济赔偿。

综上而言,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话,是可以报警追究女子以及其喊来3名男子的法律责任的。

有网友表示,本来遛狗不拴绳,就已经令许多人不满。所以女子这一行为,无疑是将爱狗人士再一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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