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为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持续和谐发展,实现大连城市人口发展规划目标,大连市人民政府24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显示,符合以下七种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大连市落户: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3、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5、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6、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7、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另外,《通知》明确,具有大连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投靠落户。(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