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你吃烧烤吧……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近日,湖北十堰的白女士,其在回家路上经过一公共厕所时,突然被一陌生男子从身后捂住嘴,并强行拽入公共厕所的男厕中。随后该男子在厕所内,暴力对待白女士,并欲强行转走白女士手机上的钱财。未遂后男子抢走白女士的手机,并迅速逃离现场。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男子作案后,却主动找到白女士,将手机归还给其,并互加微信好友。根据二人聊天记录显示,男子系因手头拮据遂产生抢劫他人钱财的想法。但其作案后,又因害怕被法律制裁,遂不断恳求白女士原谅他,并表示愿意私了,更声称愿意请白女士吃烧烤,请求白女士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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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白女士并没有原谅他。目前,男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经调查,该男子名叫冯某,今年27岁,现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广东触电新闻)

哎!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虽然冯某事后认错态度诚恳,但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因此即便白女士肯原谅她,也只能作为一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法律绝对不会因此而放任不管。

那么冯某的行为,会如何处罚呢?

刑法规定,不论行为人是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还是通过言语胁迫被害人,即只要致使被害人是处于不能、无法或不敢反抗时,被行为人强行劫取财物的,均构成抢劫罪。

本案冯某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转走白女士手机上的钱财,并抢走白女士手机,构成抢劫罪,没有异议。

注意!虽然事后冯某主动归还手机,但其整个抢劫过程,已经实施完毕,因此其抢劫行为,仍应当以犯罪既遂考虑量刑,但其退还赃物给被害人,可作为一个从轻处罚情节。

刑法第263条中指出,犯本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有认罪认罚、具有坦白、退赃、具有悔罪表现情节的,可酌情从轻处罚。

换而言之,虽然本案冯某认罪态度好,但其仍会被在有期徒刑3-10年范围内,确定基准量刑,不过综合其作案后的悔罪表现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法官会根据《刑事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减去其相应的基准量刑。

但无论如何从轻,由于抢劫罪量刑是3年起步的,因此私以为,冯某如若没有可减轻情节,其最终仍会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最后,冯某作为成年人,其应当知道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故其应当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作为我们,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糊涂而以身试法,否则法律必将严惩不贷!故望君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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