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5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根据《通知》要求,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逆回购协议、银行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投资品种属于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产品可以运用金融衍生产品对冲或规避风险。

同时,《通知》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将基础资产分别纳入相应投资比例进行管理。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对于担任管理人的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四方面条件:

一是公司治理完善,操作流程、内控机制、风险管理及审计体系、公平交易和风险隔离机制健全,具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管理业务资质。

二是具有稳定的过往投资业绩,配备15名以上具有相关资质和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3年以上投资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0名,具有5年以上投资经验的人员不少于5名。

三是取得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3年以上。

四是最近连续5个季度末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资产余额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资产余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