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沿海头部的两个渔业大省山东和福建率先实施全新的近海渔业补贴政策,实行了15年的燃油补贴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则是从字面上看更加专业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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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补贴,从字面上看,非常通俗易懂,简单直接:海里的鱼越来越少,渔民要捕捞到相同数量的鱼,就需要消耗比以往更多的柴油,也就是捕捞成本上升了,为了维持渔民的正常生计,保障沿海地区的水产品供应,地方政府就以燃油补贴的形式来补助沿海地区的渔民。

可别小看这燃油补贴,虽然这笔钱一般只占到一艘渔船全年生产总值的10%左右,但却是渔船能否盈利的关键。今年年初油价飙涨,直接逼得很多渔船提前回渔港,开启“自主休渔”模式,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渔民对燃油补贴的高度依赖。

如今,山东和福建的渔业补贴“改版”,会给渔民的捕捞作业带来啥影响呢?

改版后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额度,按照渔船作业类型和大小进行分类分档,并分别设定了补贴年度标准上限:船长12米以下的小型渔船的补贴上限范围为0.9至1.5万元;船长12米及以上的大中型渔船的补贴上限则由1.6万元至30.6万元不等。钓具渔船因为不需要执行伏季休渔,通常只会获得补贴上限额度的一半。

其实,新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额度上限的制定,与2019年调减后的国内海洋渔船燃油补贴额度还是非常相似的,也就是说,虽然补贴名称换了,但政府发放的补贴金额基本没有出现太大的调整,为的自然也是将新旧制度改革对渔民的生计的影响降到最低。

补贴额度变化不大,那么获取补贴的难易程度呢?以前的燃油补贴是按照渔船的功率,补助用油系数和船只作业时长发放的,渔民只要不犯错,基本能够足额获得,而这新的补贴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地方?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如果从文字层面来理解的话,那就是参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所获得的补贴,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渔民获取补贴的难度提升了?如果渔民不参与到渔业资源保护活动中去,就无法获得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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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那么夸张。其实,只要今年山东和福建近海作业渔民能够严格遵守休渔制度,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在海里抓鱼,基本就能够足额获得“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因为新版的补贴制度想要真正完全运行起来,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很难一蹴而就。

这个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推行,就好比推进垃圾的分类回收,肯定得有个“缓冲期”,一上来就对标日本肯定是不行的。让山东和福建先推出“概念”试水,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和优化后,再逐步在全国范围推广开来。

“新概念”补贴

把燃油补贴改成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看起来像是在玩“概念”,但实际上却涉及我国渔业资源管理的“顶层设计”。因为我国在发展初期各方面条件有限,只能“粗放”开发近海渔业资源,导致近海渔业发展“失控”,渔业资源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并趋于崩溃。

为了保护仅剩的渔业资源,让渔业资源的开发实现可持续,我国在渔业资源管理上的“漏洞”自然得补起来,也就是说,经济发展要开始“让位”于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了。

渔业大省山东和福建率先推出“新概念”补贴,就是释放了这样的信号,而且其他沿海各省估计很快就会跟进。那么这个“新概念”补贴到底有啥料?

往简单了说,就是以前“旱涝保收”的渔业补贴,给换成了按照“表现”发放,而且渔民想要好好“表现”的难度并不小,这样的转变对渔民来说,无疑又增加了捕捞作业的难度。以前渔民只需要担心能不能捕捞到足够多的鱼,现在又得担心有没有“合理”捕鱼,因为捕鱼不再是你想怎么捕就怎么捕了。

任重道远

山东和福建今年发布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分两个部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和“负责任捕捞补贴”,比重各占总额的一半。

“海洋伏季休渔补贴”,顾名思义,是对渔民在休渔季没有收入进行的补贴。这部分补贴算是最好拿的,只要渔民严格遵守休渔制度,这就是笔“固定收入”,没啥可说的。

重头戏则是在“负责任捕捞补贴”这块,这里能做的文章就多了。负责任捕捞补贴的发放依据多个指标,两省均设立的指标包括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定港上岸,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福建省为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此外,福建省还额外设立了幼鱼比例指标。

因为刚开始实施,山东和福建并没有“深挖”这块,而只是制定了几个常规指标,但仅仅只是这些指标,想要完全实施起来也并不容易。比如一个简单的渔捞日志,本就对整体年龄偏大的渔民群体非常不友好,想要让他们养成记日志的习惯已经是非常困难,更别说让他们如实记录了。

再比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这块。我国近海渔业作业以底拖网和刺网为主,而这些渔具本就对水生动物的杀伤力非常大,特别是像鲸鲨和江豚等大型水生动物,一旦捕获,基本失去了放流的价值。想要在这方面有所建树,只能改进或者改变先行的捕捞作业方式,但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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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福建额外设立的幼鱼比例指标,这个要实施起来难度同样不小。如果渔民在某一海域作业时发现捕捞上来的鱼幼鱼比例有点高,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想要让渔民自发转移作业海域的可能性不大。而落实这个指标同样需要港口有相应的配套,怎样检查和给鱼获“打分”也是个技术活。

海上“垃圾分类”

我国对渔业补贴的改革其实跟推行垃圾分类非常类似,同样阻力非常大,但都不得不做。一步到位非常难,无论是硬件条件还是群众基础都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所以只能走“妥协”路线,比如居民区只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渔业资源保护工作也只能从有实际操作空间的部分做起。

跟实施限额捕捞相比,先搞温和的渔业补贴改革显然更有现实意义和更有操作空间。为了保护现有的渔业资源,我国的近海渔业规模必须大幅缩减,这是大方向,但涉及具体操作肯定会带来“阵痛”,对于大部分渔民和相关从业人员来说,这就像是紧箍咒,只会越念越紧。

我国近海渔业资源的管理肯定会越来越严格,这是谁也无法更改的趋势,对广大渔民朋友来说,只能顺应时代的潮流,要么退船上岸,要么就提前做好心理建设,在行动上配合各项法规政策,做一个合格合规的渔民。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都在不断摸索前进,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会达到一个相对合理,并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平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