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