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补贴额度:补贴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其以个人身份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补贴享受期限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期限时的年龄为准,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一、申请条件

1.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 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或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

注:需在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认证。

3.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例子:

比如,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长堽社区居民李大哥是一名就业困难人员,过去为了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他需要每个季度先去银行缴费、打印缴费单子,再去社区就业窗口申请,现在只要每季度按时缴社保,补贴就自动拨付到他的银行账号。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

依托南宁“智慧人社”系统业务协同,读取符合条件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比对其社保缴费数据,系统自动计算补贴金额,为符合享受补贴对象按季度建账、审核、公示。

步骤二

将补贴款项直接拨付到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全流程不用操心,在家坐等补贴到账就可以了!

更多关于劳动人事纠纷劳动仲裁的问题大家可继续留言,涉及隐私可关注后私信。#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 #劳动法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劳动人事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社保 #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