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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税务机关给了我们一次纠错的机会,今后一定会按期申报纳税,绝不拖延!”在西峡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西峡县星硕商贸有限公司的会计张文龙由于未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匆匆赶来接受处理,当被税务人员告知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不予处罚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是西峡县税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
清单列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西峡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进执法方式持续优化。
一是公平公正,职权法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将“首违不罚”工作措施细化到目标要求、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要求各税源管理分局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建立“首违不罚”工作台帐,规范审批流程,定期回头清查,确保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税务监管精准有力。
二是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行政执法的出发点不是“为罚而罚”,而是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对于企业因为不完全了解政策、存在疏忽遗漏等非故意情况造成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比如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以教育劝诫为主,引导纳税人及时改正。
三是惩教结合,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方式,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了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2022年以来,西峡县税务局共104户次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免予行政处罚,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率下降了27%,获得了纳税人的广泛认可。
下一步,西峡县税务局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效率,促进税收遵从,打造公平化、市场化、法治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通讯员:西峡县税务局柴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