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3月31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为进一步规范破产重整等事项中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通用业务规则目录》同步调整。

本指引共54条,从停复牌和内幕交易防控、破产事项的申请和受理、重整投资人、法院裁定及破产事项实施等方面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