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其中明确,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对爱好健身的老年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一个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既往数据显示,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2013年末的1.46平方米增加到了2021年末的2.41平方米,而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部人口的比重也从14.9%提高到了18.9%。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各地老年群体健身场地普遍不足的窘境尤其显得突出。以至于很多老年人的直观感受是,只有公园、广场、健身步道才是他们的“专属运动场地”,甚至和年轻人争抢健身场地也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则是,纳入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主要体育场地类型实际上多达80多种。对于老年群体,除非拥有某些专门的体育爱好,否则,在公共服务层面,可供老年人选择的体育场地确实不多。那么,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下,如何补足老年人健身设施短板,就成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在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里,可及性无疑是衡量相关服务普惠性、公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对公共资源与服务对象适配性的效率考量。就全民健身而言,既要重视体育场地扩容对老年群体的覆盖面和使用数量,也要考虑老年人获得和使用的难易程度或便利程度。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鼓励共建、共享,在健身场地不断扩容的浪潮里都不能落下老年人。在有条件的地区,坚持公益性特点,探索建设“老年专属”的体育馆和健身广场,理应成为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的一个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