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发生一起人神共愤的故意杀人案件,罗某和妻子乔某住在某小区的304室,覃某住在104室,覃某认为居住在304室的罗某夫妇故意制造噪音,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于是便拿着刀子将304室大门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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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覃某躲在二三楼的楼道处,等待罗某下楼时对其实施捅刺,致使罗某大出血死亡,拿到罗某的钥匙后,便进入了罗某家中,又持刀对乔某实施捅刺,致使乔某死亡,9天后罗某投案自首。
经一审、二审后,均认定覃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报最高院后,近日最高院做出了核准死刑的命令。

这是一起在当地引起较大关注的一个案件,同样让人感慨的是,双方并非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而是中间还隔着204户,不禁让人发出疑问,到底是多大的噪音,能够穿过204来到104房间?

噪音问题确实让人反感,如果是大白天闹出的声音还能接受,半夜的噪音就会严重影响到生活起居。但是,即便304室的两口子闹出了很大的动静,也不是104室覃某行凶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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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情发展来看,早在2个月以前,覃某就持刀砍坏了罗某家的大门,而这样的行为,如果从事后来看,显然是一个严重的警告,但是两口子却忽视了这种警告。
导致2个月后,覃某持刀躲在楼道处,伺机趁着罗某不备对其实施捅刺,致使其死亡后,又取下钥匙长闯入了罗某家中,对其妻子进行伤害,最终导致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覃某投案自首,虽然在法律上,投案自首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但是毕竟覃某实施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法院也可以不从轻,即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的,最终判处了其死刑。

楼上楼下邻居不小心难免会有噪音干扰,如果这个噪音是太大,实在忍不了可以上楼和邻居友好沟通。不久前一则新闻中,小伙嫌楼上有噪音,于是特意购买了两双静音拖鞋送给了楼上,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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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交涉不成,还可以及时报警或者取证后向法院起诉。如此残暴的恶人,地狱才是他应有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