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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上路行驶
无论是超车还是转弯时
都应该在确保安全的
情况下进行操作
尤其是道路较窄或车辆较多时
更要谨慎驾驶、守法出行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今天咱就来说说一起这样的事故,电动三轮车转弯未观察与正在超车的货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咱先来看一段视频。
从视频中大家可以看到,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胶王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李旺屯村路口向东左转弯时,与顺向行驶正在超车徐某驾驶的鲁U号轻型栏板货车相撞,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
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查与调取监控视频确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的违法行为是该起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货车驾驶人徐某的违法行为是该起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当事人李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通行交叉路口等路段,尤其在进行转弯或掉头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观察道路状况,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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