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子那里,有“德”之人,其最重要的品性是什么呢?

其一,有“德”之人,是“上善若水”的。老子认为,一个德性、德行最善的人,就如同水一样善于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老子借用水性,提出了一个人具备“德”的最高标准。老子认为,最高的“德”是“上善”,是没有一丝一毫害处的,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有益的。如果一个人做出了有利于他人或他物的行动,行动的结果是善的,他并没有因此而居功自傲,并没有因此让受益者感恩报答,即“利万物而不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个人就达到了“上善”的高度、“玄德”的高度,就是接近“道”的。如果一个人做出了有利于他人或他物的行动,行动的结果是善的,但是他因此而居功自傲,因此有意地让受益者感恩报答,即虽然“利万物”,但出现了“争”,那么这个人就没有达到“上善”的高度,因为他的行为掺杂了功利的成分。在老子看来,尽管他的行为善,但并不纯粹;虽然有合乎“道”的地方,但他的德是较低层次的,离“道”的标准还是比较远的,也不能称为“上善”“玄德”。

其二,有“德”之人,是“道法自然”的。在《道德经》中,老子常借用“婴儿”“赤子”的品性来说明“德”的淳朴自然自化属性。在老子看来,一个人的道德行为不应当是含有个人功利的,不应当是刻意的,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觉,是顺应自然的。老子认为一个人虽然也做了有德的事,但是他追求的是形式上的,而且含有功利成分,是刻意而为,缺乏内心的自然性自觉与主动,老子认为这属于下德之人。如同你正在河岸上走,突然发现一个落水者,你很自然跳到水中或用其他办法救了他,你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依着自己的自然的本性而为;你把他救了,也不觉得应当不应当,更不觉得是天大的居功自傲的事,你的行为纯粹是自然而然的自觉。这样,你就是老子所说的上德之人、玄德之人。

其三,有“德”之人,是抱持公义与平等之心,博爱万物的。老子认为,天地对万物无所谓偏爱,天道没有亲疏之分。老子认为,不分高低贵贱,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的人,是一种“德善”。这样做,既体现了自己的大度博爱,又能够引导推动更多的人向善。我的父亲李忠范在乡村行医。每天黎明前,远道而来请父亲看病的人很多。他们无论官位高低,无论从事什么,都自觉在我家门前排队等候。我父亲按照公平原则,谁先来就先到谁家看病。父亲总是坚持让病人花费最少而疗效最佳的原则,对待所有患者。他的阳德与阴德远近闻名。我的母亲穆书务农持家。在我小时候的那个年代,乡村很落后,贫穷者众多。每到吃饭时,衣衫褴褛者路过我家门口,我的母亲总会把他们请到屋内,与我们一起用餐。父亲、母亲和大度、淳朴、自然、纯真的善行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使我德性日增,并成为我度行天下、博爱万物的重要动力。因此,我对老子所倡导的“德善”是有深刻体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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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老子与度:〈道德经〉度学解析》(北京出版社出版)。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李云飞系度学创始人、度体书法创造者,其在传承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之学的基础上,萃取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精华,创立了度学,由此开辟了一个新的学术领域。代表作有度学专著:《度:1+1=1》、《度家·度语》、《度学》、《度经》、《老子与度:<道德经>度学解析》;书法专著《度风竹韵:度知度体书法字库》、《度体书法教程》、《度学句典》、《度知墨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