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女子爱财自然也应该取之有道。网络时代,给大家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时不法分子也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披着“直播的外衣”,吸引观众的同时,又在私下里给观众发送淫秽视频,从而达到牟利的目的。

表面上看,传播淫秽物品似乎是两厢情愿的事,一方为满足自己的特殊癖好,一方为了钱财,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不只本身有违道德,触犯法律,更容易滋生其他犯罪,特别是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所以传播淫秽物品,历来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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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的起诉书,让人意外的是,这名“女主播”案发时才24岁。

小美(化名)出生于广东省龙川县,她利用某直播平台,在惠州市惠城区的出租屋内,进行网络直播,她在直播过程中,以发送“福利视频”的名义,蛊惑观众刷礼物,再添加观众社交账号,发送淫秽视频,从中牟利。

租住在珠海市唐家湾镇的严某某,就是小美的忠实“粉丝”之一,他在某直播平台,向小美赠送了价值299元的虚拟礼物后,二人的社交账号互加好友,小美便将多部“福利视频”发送给严某某。

经鉴定,小美向严某某发送的视频为淫秽视频,共计3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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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为,小美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