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
随着新冠病毒变异株在全球流行的反复,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不断增大,防控形势严峻而复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全球公认预防个人感染的有效手段之一,特别对降低重症、危重症有很好保护。因此,本着“应接尽接”“应快尽快”原则,全社会都要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前
❶ 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了解接种点的接种流程。提前确定是否需要预约;
❷ 按接种点的要求,带好相关的身份证件,携带手机以便于出示健康码;
❸ 接种前好好休息,使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
❹ 接种当天穿宽松、容易穿脱、保暖的衣服,方便接种同时避免着凉;
❺ 如果是加强免疫前,可以提前通过北京健康宝查询已接种新冠疫苗的类型。
接种时
❶ 接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❷ 接种前要向医生主动提供健康状况、近期接种其他疫苗的情况、近期服用药物信息,认真阅读、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❸ 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❹ 及时穿好脱下的衣服、注意保暖,避免着凉感冒。
接种后
❶ 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不适症状方可离开。当天要保持接种局部卫生,避免注射部位沾水,防止感染;
❷ 如接种部位局部疼痛、红晕、硬结,全身乏力、发热、头痛等,通常不需要处理,可自行恢复。如果出现持续发热、高烧或者其他身体明显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点报告;
❸ 接种疫苗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平稳生活状态。
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清单
根据专家建议,以下情形可以接种
1.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等疾病,病情稳定期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心脏装有支架、搭桥、起搏器,病情稳定期也可以接种。
3.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4.脑卒中,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5.高尿酸,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6.腰椎间盘突出、髋关节置换术、骨折等术后恢复期,只要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7.胃溃疡、肝硬化,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8.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糖化血红蛋白在7mmol/L以下可以接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9.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可以接种。
10.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哮喘,可以接种。
11.其它特殊疾病应在接种前咨询经治医生,根据病情的状态和临床医生的建议再予接种。
根据专家建议,以下情形暂缓或不能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建议接种。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建议接种。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建议接种。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如常年吃药的慢阻肺患者)不建议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为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的接种策略,
解决受种人员和接种人员在禁忌症把握方面的一些模糊认识,
减少因禁忌症把握不当造成的受众人员流失和医患矛盾,
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
及知情同意书和疫苗说明书的内容
对新冠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及相关问题
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
快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1.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 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 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 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 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 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 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 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 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 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 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 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 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 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 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 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 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 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 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 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 妊娠期不能接种。
28. 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 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31. 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 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 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 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 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 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 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 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1.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2. 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
接种双方都应本着科学、
负责任的态度认识疫苗接种工作,
准确掌握禁忌症,
有效落实“应接尽接”的抗疫义务,
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共同助力抗疫工作全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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