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成年子女“啃老”,法律的牙齿应当更加锋利

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九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涉及一起成年子女“啃老”案件。杨某顺是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杨某顺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生活。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后父母的房屋平改拆迁置换楼房三套,一套房屋出售后帮杨某顺偿还赌债;剩余两套一套出租、一套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杨某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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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在阐述这起案件的正向意义时表示,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很显然,法院驳回杨某顺的诉讼请求,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是维护了杨某顺父母的合法权利。

事实也是,对子女来说,只有在其未成年时,父母才有抚养和培养的义务和责任。一旦成年,父母就只能视能力以及子女的表现,做出是否帮助的行为。记住,这是帮助,而不是义务和责任。此时的父母,对子女的任何物质支持,都是帮助,而不是义务、也不是责任。自然,子女对父母的任何帮助,都应当存感激之情报,要在获得这些帮助时,说声“谢谢”,而不能看作是当然的、应该的,是自己应当享受的权利。

只是,现在生活中,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的子女,并不是很多。更多情况下,他们不会带着某种目的去“啃老”,更不会像前面这个案件中的杨某顺,为了侵占父母利益而把父母告上法庭。但是,对父母的帮助也有点心安理得,觉得这一切都是应该的,是父母心甘情愿帮自己的。因此,也就没有什么感恩不感恩的,更不可能说声“谢谢”。

虽然绝大多数父母在帮助子女时,都没有希望子女回报,更没有想过子女应当对自己的帮助说声“谢谢”,但是,对子女来说,却不能因为父母没有这样的要求,就觉得是理所当然,就心安理得。因为,如果在得到父母的帮助时说声“谢谢”,父母嘴上可能会说“不要客气”,甚至觉得多余,但内心还是会很高兴、很受用的。至少,他们会认为子女是懂道理的,是知道感恩的。

如果子女对父母的帮助有感恩之心,也就不会把父母的帮助当作是必须的,当作是自己应当享受的权利。那么,当父母没有能力提供帮助,或者不愿再提供帮助时,子女也就不会有什么想法,不会认为父母不关心自己,更不会做出与父母争夺财产的行为。特别是面对不孝之子、忤逆之子时,可以说“不”。

父母对已成年子女“啃老”说不,当然是一种选择,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选择。但是,如果遇到真正的不孝之子、忤逆之子,在父母对其“啃老”表达拒绝时,就对父母做出不礼貌、不合法行为,法律如何保护父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对不孝之子、忤逆之子的行为不能利用法律手段惩处、不能有效保护父母的合法权益,那么,很多父母可能会委曲求全,任凭子女“啃老”。因为,如果不给子女“啃老”,他们的生活会非常糟糕,甚至生命都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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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如何防止成年子女“啃老”问题上,希望在法律层面能够有更多的关照,能够有锋利的牙齿保护父母的合法权益,不让成年子女“啃老”,至少,要让成年子女知道,父母不仅有权拒绝子女“啃老”,还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只有这样,成年子女“啃老”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也就能够让父母有更大的勇气拒绝成年子女的“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