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作单位里长期工作下去,很有可能在自己,签订第3份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会以这种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签订,也就是说签订完成这份劳动合同以后,将不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关系了,一直到自己退休为止。所以说,对于在一家企业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的个人。或者是经历了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人。往往就会出现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我们需要在这里说明的是。签订完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你不会失业,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在这家单位长久工作下去,一直到退休为止,这都是有变数的。有的人确实是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我们暂且不谈,毕竟是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离开工作单位的情形。

那么如果说你自己,一直想工作到退休为止可不可以呢?其实这个也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它是靠经济效益来存活的。一个企业单位拥有好的经济效益,它的业绩也比较好。每一年的经营利润也比较高,自然是能够长久的稳定的经营下去。但并不是每一家企业单位都能够做到这样。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由于产品竞争力的关系,由于管理的问题,由于成本的问题等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他们最终的结果可能会破产倒闭。

那么如果说一旦出现,自己的工作单位破产倒闭,即便是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上你还是要考虑自己买断工龄的问题,也就是说通过工作单位获得相应赔偿的问题。那么我们是不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赔偿呢?这个问题其实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所以说一旦是买断以后,那么我们,所享受到的经济赔偿和签订正常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完全一致的,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即便自己是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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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它不存在,最大程度来争取自己利益化的问题。而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只要是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我们正常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每工作一年是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以此类推。如果说你的工作年限比较长,那么相应获得劳动经济补偿的标准也会更多一些,但是补偿的这个水平是根据你的全额工资来确定的。

假如说你工作了30年,你每个月的工资是6000块钱,那么就按照每年6000块钱的补偿标准来给予补偿,按照30个月的工资来给予补偿,那么你最终是可以享受到接近18万元的经济补偿待遇。如果说你的工资待遇比较低,或者说工作年限比较短,则相应获得的补偿标准也会更低一些,这个完全是要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标准可能都是略微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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